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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会议工作部署,精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2023年8月至10月,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通知,江西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督导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四个层面推进,实现对江西省18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518个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据统计,企业自查发现隐患2261项,其中重大隐患86项,已完成整改2049项,整改率90.62%;地市交叉检查发现隐患2247项,其中重大隐患37项,已完成整改1794项,整改率79.84%;省级抽查发现问题隐患132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9项,已整改81项,整改率61.36%。省、市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25家,停产整顿企业6家。
从省应急管理厅抽查情况看,各地市能够立足实际,精准实施,综合运用日常调度、综合分析、通报等手段,有效推动工作进度。同时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有力震慑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隐患整改销项。但一些企业检查走过场或弄虚作假、重大隐患和典型问题重复出现等情况仍然存在,暴露出企业自查自改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防控、消防安全基础技能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督促各地市加快推动重大危险源第二次专项检查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及省级抽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治理。同时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日常管控机制要求,充分运用江西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推动线上线下监管,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实效,为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