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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总队将执行新的执法模式

发布时间:2015-12-22

监察总队将执行新的执法模式

为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便于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根据省局工作安排,总队对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按地区分工执法改为按行业分工执法,共设七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执法五科、执法六科。具体分工是:执法一科负责非煤矿山监察执法;执法二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监察执法;执法三科负责八大行业监察执法;执法四科负责烟花爆竹监察执法;执法五科负责职业卫生监察执法;执法六科负责煤矿监察执法。目前,除职业卫生和煤矿监察执法外,其它行业监察执法正在试运行。新的执法模式从2016年1月份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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