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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赣安监管(办)字〔2016〕43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安发展战略要求,推动社会安全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6〕29号)精神,现就举办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14日至21日举办,主题为“创新引领 共享安全”。
二、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安发展战略,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安全科技活动,突出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效,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激发全社会安全科技创新创业活力。
(一)展示安全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丰富多彩的安全科技活动,展示安全科技创新、创业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题科普活动。针对公众需求,举办内容丰富、互动参与性强的群众性安全科技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矿区、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安全公益活动。
(三)开放安全科技资源。推进各类安全科研机构等安全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高新安全技术产品的普及应用,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接触安全科技,体验安全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大力宣传与人民生活相关的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为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建设平安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的产业特点,群众需求,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好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科技活动,提高安全科技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情况报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徐宝英,0791-85257032;电子邮箱:xby@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