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

 

赣安监管(办)字〔2016〕66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指出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去年我省开展造纸和酱腌菜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近期对部分地区督导检查情况看,一些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落实不到位,排查检查不全面、相关企业底数不清,专项检查工作不深入、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严防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要求,现就深化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回头看”。各地安监局要按照《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42号)、《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15〕84号)要求,对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彻底摸清本辖区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确保尚未检查到的企业检查到位,并及时补报检查有关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坚决防范和遏制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重点抓好冶金等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各地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监局有关要求,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摸清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自改,确保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

三、组织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级安监局要组织、督促本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自行组织或聘请专家,深入排查、辨识本企业的有限空间及安全隐患,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制定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安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在总结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教训基础上,认真组织执法监察队伍、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附件2),摸清底数情况,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设区市安监局要认真总结分析本地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执法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连同《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附件2)、《2016年各市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3),以及更新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及检查情况于20161210日前报送省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系人及电话:黄庆荣,0791-85257055〈带传真〉;电子邮箱:hqr199@jxsafety.gov.cn)。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

2.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

3.2016年各市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2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