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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江 西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龙卿吉

 

等级 ·明电   赣安办明电〔2016〕7号     赣机发  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办公室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月6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29日召开)和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6月16日召开)精神情况;

(三)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组织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情况;

(五)加强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六)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诚信体系建设情况,事故信息联网直报、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八)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重点县整顿攻坚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轮督导调研从6月下旬至7月上中旬,采取巡回督查、随机抽查、调阅材料、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方式由各督导调研组自定;省安委办(省安监局)每位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督导调研组成员,负责督导1-2个设区市,分组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安委办督导调研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督导调研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和指出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总结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三)各督导调研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联络员要加强与督导地区沟通联系,经常调度督导地区的工作动态,督促各地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正反典型、统计报表等情况,具体工作由各督导组联系人负责。

(四)各督导调研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附件:督导调研分工安排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督导调研分工安排

 

 

序号

地市

带队领导

联络员

1

南昌

龙卿吉

徐何明

2

九江

程应田

刘  武

3

景德镇

周  平

陈  勇

4

萍乡

余  钢

康  斌

5

新余

余  钢

刘根强

6

鹰潭

周  平

王小清

7

赣州

汪少舟

钟冬林

8

宜春

张贤义

涂国林

9

上饶

张贤义

杨庆华

10

吉安

彭建华

姚  丹

11

抚州

丁志明

李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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