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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 近期四起煤矿水害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0
赣安办字〔2016〕29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
近期四起煤矿水害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省能源集团公司: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四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6〕6号,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通报》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对煤矿防治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特别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落实煤矿雨季“三防”措施和探放水等各项防治水规定,健全汛期煤矿安全巡视制度、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和水害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能力。持续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严格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发〔2016〕7号文和赣府厅字〔2016〕81号文精神,加快淘汰退出落后小煤矿,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