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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扎实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赣安监管三字〔2016〕105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扎实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函省安监局,在肯定我省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整治调度,开展专题培训,培育示范企业,组织专项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示要求,深入推进我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完善台帐。各地要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江西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核查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基础信息和安全状况,更新完善监管台账,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地要在今年底前,对辖区内所有金属粉尘企业和其它行业粉尘企业作业场所10人以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核查,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1)和赣安监管三字〔2016〕43号文件有关要求,列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清单,建立企业安全档案(见附件2),督促并跟进隐患整改落实。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按照行业风险从高到低、粉尘场所作业人员数量从多到少的思路,逐步实现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的全面整改。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地要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粉尘作业场所人数,分级调度企业检查整改情况,完善监管执法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进展调度,每季度末定期上报粉尘作业场所隐患查改情况调度表(见附件3),今年每个设区市至少要重点调度金属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和其它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企业10个重点问题和隐患的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掌握和汇总工作进展并报省局监管三处。
四、开展宣贯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在省局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印发指导手册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基层监管人员、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粉尘防爆安全培训,加强对粉尘爆炸原理和危险性的认识,提高粉尘防爆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示范先行引路。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集中组织专家力量对部分重点企业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整改隐患、实施整改验收和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帮扶指导,在各重点行业培育1-2家典型示范企业,总结经验做法并积极推广,努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带动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
六、强化监督检查。粮食、林业、文化、消防、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各地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安监局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加强对本地工作落后地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抽查金属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和其它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工贸企业,对摸底排查不全面、台账建设不准确、执法检查不落实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继续组织生产的企业依法督办,从严查处。
附件:1.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
2.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档案(参考)
3.粉尘作业场所隐患查改情况调度表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