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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综合督查一组完成对南昌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发布时间:2016-10-31
根据赣安明电[2016]3号的要求,2016年10月26-27日,由省交通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胡钊芳同志带队,省安监局、省供销社、省工商局共同派员组成的省安委会综合督查一组,对南昌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南昌市安监局、交通局、建委、消防支队、公安局交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关于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的汇报,查阅了各部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全体成员进入天虹商场(红谷丽景店)、二附院红角洲分院项目部、万达文化旅游城、中粮(江西)米业有限公司、泉岭垃圾发电厂、江西隆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听取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检查了各企业生产经营现场。
从督查情况看,南昌市委、市政府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及时,积极整改上一轮提出的隐患;所督查企业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平稳态势。对此,督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南昌市存在的无专用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部分出租车由企业自行改装油改气装置、全市电梯总量大检验不及时等老大难问题,督查组已提请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