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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2016年职业卫生检测能力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间比对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2-10

 

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20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2016年职业卫生检测能力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间比对工作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测定数据的准确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之间数据的一致性,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和检测人员业务素质,2016年12月,省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间比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参加次比对单位共30,其中已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的1家、乙级资质的24家、丙级资质的5家。比对项目包括活性炭管中三氯乙烯含量测定、滤膜中铜含量测定、吸收液中二氧化硫含量测定,其中南昌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西宜春安帮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东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西省赣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参加了2个项目(铜、二氧化硫)比对,其余25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了3个项目比对。除江西众安职业危害评价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参加比对项目提交结果外,其余2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所参加比对项目的检测结果等材料

二、比对结果评定情况

比对样品浓度水平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设计,样品参考值于2017年1月9日密封寄达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1月11日在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相关人员见证下启封。

根据检测结果和评定原则,对参加此次比对的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9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11家为“基本合格”,4家为“不合格”,6家未予综合评定,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比对中凡有“不合格”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迅速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随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备案。对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省安监局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在其资质延续、扩项时从严考核把关,若再次出现“不合格”,将不予办理延续和扩项手续。

(二)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检测检验人员的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二要完善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做好环节质控,规范各项检查记录,要从设备校准、标准溶液配制标定、结果处理和报告审核环节抓起,有效规范检验工作,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的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查处,同时将有关情况抄报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

 

附件:1.2016度全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间比对结果汇总表

 2.2016年度全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结果评定原则和比对样品标准值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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