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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收听收看全国 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赣安监管(办)字〔2017〕20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收听收看全国
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有关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时,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合并召开)。为做好收听收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部署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
二、参会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
1.地点:省安监局13楼视频会议室(平安大厦,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
2.参会人员:省安监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能源局负责同志。
(二)设区市分会场。
1.地点:设区市安监局和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设区市安监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有关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未开通视频会议系统县级安监局局长在设区市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参会。
(三)县(区)分会场。
1.已开通视频系统的县(区)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县(区)安监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辖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通知未开通视频系统县(区)安监局局长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设区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和已开通视频系统县级安监局于2月20日上午10时开机调试。联系人:金伟、胡俊波,联系电话:0791—85257172、85257096。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