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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赣安办字〔2017〕16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
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遵照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3月1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