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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常德市临灃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 公司“5·16”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赣安监管(办)字〔2017〕75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常德市临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

公司“5·16”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萍乡、宜春、抚州、上饶、南昌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常德市临灃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5·16”较大爆炸事故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吸取邻省此起黑火药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黑火药和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17〕6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请迅速将本通知及通报精神及时传达到县区安监部门、产地乡镇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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