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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1
赣安办字〔2017〕74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督导调研的通知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解掌握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一次督导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内容
(一)组织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广泛动员的情况。
(二)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各单位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刘奇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对照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二是各下属单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的情况。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各单位坚持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情况;三是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涉及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舆论宣传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各单位组织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的情况;二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的情况;三是各单位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交流和情况通报,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情况。
二、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轮督导调研从8月底至9月5日,采取调阅材料、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方式由各督导调研组自定。分组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省安委办督导调研组做好相关工作。督导调研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各督导调研组要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总结各单位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于9月6日前提交督导调研报告。
(三)各督导调研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联络员要加强与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