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赣安办字〔2017〕82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
安委会综合督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5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第16综合督查组将于9月11日至20日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现就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对照督查重点内容,于9月8日12时前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提供相应的大检查工作素材,以便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整体汇报;
二、请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尤其是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需准备备查资料目录,认真梳理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带至汇报会上,以便督查组查核;
三、请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导发现的问题,再次开展自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1.督查重点内容
2.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需准备资料
3.相关问题清单
4.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名单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