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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双千示范”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赣安监管规划字〔2018〕51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双千示范”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监局、赣江新区安监部门:

    现将《“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安监局

2018年4月20日

 

 

“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双千示范”工程部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以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实现“双千示范”引领。到2018年底,在全省创建千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千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每个县(市、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风险管控示范企业各不少于10家。

1.煤矿:二级(含一级,下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5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63家;

 2.非煤矿山: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及风险分级管控示范企业各100家。其中:(1)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各不少于30家,选矿厂不少于5家;(2)中央驻赣及外资企业不少于10家,省属及民营企业各不少于40家;(3)钨矿、石灰石矿各不少于15家,铜、铁、铅锌、金、银、锡、萤石、瓷土、盐矿各不少于3家;

3.危险化学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100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二重点一重大企业)209家;

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50家(二级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礼花弹3家、黑火药6家、烟花爆竹企业11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100家;

5.冶金等八大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200家;各地结合本地区行业特色及工业布局,原则上平均每个县(市、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风险管控示范企业各不少于10家,确保全省大型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70%以上,中型工贸行业企业达标率达到25%以上。

(二)实现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到2018年底,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到以下目标: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2.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其他大型金属冶炼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三)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示范企业全面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全面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分析、评估、预警并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各地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管控,明确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实施重大风险一张图工程。

2.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依托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示范企业实现企业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3.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实现示范企业在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率达到100%,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和台账信息录入率和完整率达到100%,并对隐患按照“两个15天”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产业特色、行业特点、监管重点,明确本地创建示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同时,深入企业或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企业对“双千示范”的认识,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实施。

1.企业层面。

(1)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各示范企业注册并登录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认真、如实、完整填报企业基础数据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业信息、地理位置、企业规章制度、历史事故信息、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信息等,做到必填项完整准确,其他项详实无遗漏,并做到持续更新。

(2)全面排查安全风险。企业按照有关制度、规范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总图布置(含周边环境)、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3)科学评定风险等级。企业要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和《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建立“一图”,即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4)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企业自下而上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实施管控。建立“三个清单”,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签订岗位风险辨识管控确认书(包括上下工序及本工序风险辨识、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5)实施风险告知和上报。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向员工、周边企业和社会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一牌”,即风险告知牌,要将所有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责任清单逐一登记造册,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单独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形成“一企一册”每季度向安监部门上报(重大风险随时上报)。

(6)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企业要参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实施指南,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以责任清单、排查分级标准、闭环管理和考核奖惩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实现“一岗一清单”,自上而下层层落实排查责任。按照“两个15天”的要求,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登记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要在上述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规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并与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2.部门层面。

(1)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各地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及《江西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结合地区实际,组织专家修订、制定和细化“风险辨识分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地方性标准,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激励约束措施等,确保标准、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2)分级分类组织培训。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授课、咨询答疑等形式,组织示范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使企业知晓并熟悉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省局将委托省安科中心分类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自评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力量。

(3)精心培育示范企业。定期深入示范企业开展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示范创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化指导。主动化解企业在示范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疑虑和顾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困难,使示范企业真正具备示范引领各项条件。

(4)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

(三)考核验收。

各设区市安监局组织对本辖区示范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并将通过考核验收的企业名单提交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双千示范”工程是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地要将该工程作为年度重点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要紧紧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三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统筹兼顾,切实强化齐推共促。将“双千示范”工程和十大专项整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及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在大力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企业管理提升、园区功能完善三大攻坚战的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进“双千示范”工程建设。

(三)积极引导,切实强化示范带动。省局各业务处要加强对各地及对口示范企业的指导督促,各地要重点强化对示范企业的引导帮扶,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支持为辅的投入保障机制,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支持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努力提升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树立首创意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予以推广,着力提高典型示范水平和带动作用

(四)奖优惩殆,切实强化激励约束。示范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银行信贷、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实施重点推荐及优先优惠办理。对二级以上达标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换证时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非特殊时期,二级以上达标企业原则性不实施政策性停产,特殊时期停产的,优先进行复产验收。对取得重大进展及良好效果的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参加示范创建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逾期不达标和未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诚信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五)考核通报,切实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大“双千示范”工程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确保“双千示范”工程取得实效。省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办公室将对各地的“双千示范”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通报。省安监局将把“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对设区市安监局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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