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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19〕126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计划的通知》安排,定于2019年11月上旬,在南昌组织一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非煤矿山企业中新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非煤矿山企业中《安全合格证》已过期或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考核时间120分钟。 

(二)地点:江西省安全生产青山湖理论考试点(南昌市京东大道777号)

三、考核方式、内容 

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从国家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生成试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备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材料(在国家学信网上能查阅到的,不需提供)。 

参加考核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省应急管理厅考试机构将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合的将不予受理本次考核申请。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学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4.2规定要求,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环境。 

(三)参加考核的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若发现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其他相关违纪行为,考试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或责令离开考场直至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及成绩,并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同类考试的处理。

(四)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合格证》。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时间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单位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督促提醒工作。 

(六)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遇有其他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电话:0791-8525710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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