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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20〕13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萍乡、宜春、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据省气象局预测,3月份我省将降水量偏多,有出现早汛的可能。4-6月份进入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洪涝和内涝。春夏季节短时强降雨、雷电、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偏多,影响偏重。为切实加强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应对准备。各产地市、县(区)应急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全面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当前疫情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作出安排部署,防患于未然。要及时掌握有关防洪、防汛动态,制定及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立足于防大汛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组织领导和值班值守,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指导企业加强汛期防范。各产地市、县(区)应急部门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作业要求,针对汛期天气特点,提前进行预警预报,科学指导辖区企业加强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出现大雷暴雨、雷击闪电及药物晾晒遭遇雷阵雨时,应立即停止生产,撒离人员。督促企业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库区、药物总库区、原辅材料库和药饼(半成品)中转库防雷、防水、排水等设施以及厂区护坡的日常维护和排查。对地处内涝山区企业的黑火药、亮珠等药物库房、成品仓库及其它重点部位要做到限量储存,并在库房内增加垫层防止药物潮湿。

三、严格执法,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各产地市、县(区)应急部门要结合全年执法计划开展汛期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要建立检查档案,加大督查力度,严查企业防雷设施缺失或未及时检测,严查企业未执行雷雨天气停产、撤离人员规定,严查排水沟、沉淀池未及时清理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到位,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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