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字〔2020〕77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计划的通知》安排,省应急管理厅定于2020年7月在抚州市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新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安全合格证》已过期或2020年7月底前到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8:30,考核时间120分钟。
(二)地点:抚州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直属考试点(抚州市赣东大道672号安监大楼)。
三、考核方式、内容
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生成试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
四、考核报名申请
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由所任职的企业或委托相关安全培训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前7个工作日向考试机构提交考试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备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材料(在国家学信网能查阅到的,不需提供)。
参加考核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省应急管理厅将在考试前对参考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合的将不予受理本次考核申请。
(二)参加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16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三)参加考核的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若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相关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成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核,并将其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四)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合格证》。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时间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单位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进入考试场所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按要求配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个人“健康通行码”,参加考核人员考位要相互间隔,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考场内要保持自然通风,每日对考场、侯考室及考试用具严格开展消杀工作,进行彻底消毒清洁。
(六)江西省境内符合安全培训条件,且已按规定向设区市级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了相关情况的安全培训机构(包括具备自主培训条件的企业),均可按规定开展相关类型安全培训。开展培训的部门或单位应在培训班开班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计划书面报告培训班举办地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培训依法依规、保质保量。
(七)请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要求通知到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督促提醒辖区内有需求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期参加培训、报名参加考试。请抚州市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承担考试任务的考试点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前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防疫“四个到位”要求(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
(八)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省级考核部门为省应急管理厅宣教处,负责考核发证;省级考试机构为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考核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相关咨询事宜可联系,省应急管理厅宣教处联系人:王瑞科 徐芳,联系电话:0791-85257290、85257213;省宣教中心联系人:刘方、黄景晗,联系电话:0791-85257107。
本通知主要内容同步在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考试报名表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单位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考试对象 |
考试人数 |
|||
考试类型 |
考试形式 |
|||
考试计划名称 |
||||
培训安排 (时间、地点, 并附名册表) |
||||
申请单位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
|||
培训计划、情况按有关规定书面报告培训班举办地应急管理部门情况 |
||||
报告应急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
安排考试时间 |
||||
安排考试地点 |
||||
考试机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
|||
考核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
|||
填报须知:
1.提请考试申请时,请附课程安排、考试人员信息名册表,在培训班结束前7个工作日提交。
2.此表培训机构盖章扫描后,发电子邮箱liuf@jxsafety.gov.cn报送,同时与省宣教中心考试科确认,联系电话0791-85257383、85257107;
3.考试对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类型:初领、复审、换证。考试形式:计算机考试、纸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