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赣应急字〔2021〕3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应急管理局,省投资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矿安﹝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属地管理和安全监管,推动辖区有关企业严格落实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和要求,及时开展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强化冲击地压防治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发生。安源煤业集团和被认定的冲击地压矿井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煤矿“零冲击”目标管理制度,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规定要求,加强技术管理,配足防冲技术人员,防治措施不到位不进行采掘作业。
二、强化防冲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大排查等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冲击地压矿井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组织生产、蓄意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应开展冲击倾向性鉴定不鉴定或虚假鉴定评价等问题,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冲击地压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冲击地压重大安全风险。
三、不断提高防冲能力。安源煤业集团和被认定的冲击地压矿井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组织人员到冲击地压矿井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多种形式宣传学习《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将防冲知识纳入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日常安全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员工对冲击地压危害性认识,增强治理和防范冲击地压事故能力;继续完善防冲监测体系、冲击地压管理制度、复杂条件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等,有针对性的解决现场问题;按照《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要求,按核减后的产能,优化采掘布局,完善、调整生产方案和采煤工作面推进速度;加大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灾害治理经费投入到位。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