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发文
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赣安文[2017]004号
通 知
本次旅游是赣安中心2016年至2017年两年一度的活动,赣安中心老员工的费用由赣安中心全额支付,针对新进人员参与本次活动费用的支付办法如下:
1、到赣安中心入职时间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的员工,按两年的工龄计算,由公司全额支付此次旅游的费用。
2、入职时间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的员工,按一年半的工龄计算,自己负担此次旅游总费用的25%。
3、入职时间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员工,按一年的工龄计算,自己负担此次旅游总费用的50%。
4、入职时间半年以下的员工,按半年的工龄计算,自己负担此次旅游总费用的75%。
赣安中心行政管理部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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