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6-07-2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929日,注册地址:铅山县工业园区,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云满,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外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

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吨阿巴卡韦及抗肿瘤、抗病毒药物等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0.5t/a10-DAB 生产线未建设)。其一期项目于20172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27号,于2020312日进行延期换证,许可范围:阿巴卡韦(10t/a)、普瑞巴林(25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赛(0.2t/a)、科尔内酯(0.5t/a***。二期项目于20208月进行验收,2023315日更换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27号,许可范围为:阿巴卡韦(20t/a)、普瑞巴林(50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赛(0.2t/a)、科尔内酯(0.5t/a)。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314日。该企业在役装置全流程自动化验收于20265月完成。

目前102生产车间2#(年产10吨阿巴卡韦生产装置、年产25吨普瑞巴林生产装置)已闲置,在役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吨阿巴卡韦生产装置、年产25吨普瑞巴林生产装置、年产0.2吨紫杉醇生产装置、年产0.2吨多西他赛生产装置,年产0.5吨科尔内酯生产装置,位于101生产车间1#104生产车间4#两个车间说明:普瑞巴林生产过程中,因取消危险工艺氢化反应及其后续反应,故只生产到中间产品PR-3后委外处理,PR-3委外处理后得到的产品普瑞巴林进行销售;科尔内酯生产过程中,因取消危险工艺氧化反应,当生产到中间产品CPC-2(所取消原氧化反应的原料)时委外处理,CPC-2委外处理后得到的中间产品C1,作为原料继续进行后续加成反应等,直至生产出产品科尔内酯

本次现状评价报告内容涉及的生产装置:年产10吨阿巴卡韦生产装置、年产25吨普瑞巴林生产装置、年产0.2吨紫杉醇生产装置、年产0.2吨多西他赛生产装置,年产0.5吨科尔内酯生产装置(普瑞巴林和科尔内酯委外处理的工序不在评价范围内);

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有异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冰醋酸、氰化钠、乙醇、氢氧化钠、甲苯、四氢呋喃、三乙胺、醋酸酐、乙酸乙酯、2-丁醇、硼氢化钠、盐酸、丙酮、甲醇、二氯甲烷、吡啶、乙腈、氢氟酸、锌粉、双环戊二烯、二氯乙酰氯、多聚甲醛、硫酸、氮气(压缩的)、氨气(少量尾气)、天然气(锅炉燃料)、柴油(发电机用)等。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涉及的甲醇、氰化钠、乙酸乙酯、氢氟酸、氨气(少量尾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令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653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41号令发布,第79号令修订)、《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程度,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202512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赣安中心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了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组,并组织有关专家展开前期准备工作,于20261月对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要求的内容和评价程序,在对项目有关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需要整改的内容及要求,最后依据对整改情况的复查,编制完成了《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景龙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李景龙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李景龙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6.1.1-2026.6.15;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929日,注册地址:铅山县工业园区,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云满,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外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

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吨阿巴卡韦及抗肿瘤、抗病毒药物等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0.5t/a10-DAB 生产线未建设)。其一期项目于20172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27号,于2020312日进行延期换证,许可范围:阿巴卡韦(10t/a)、普瑞巴林(25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赛(0.2t/a)、科尔内酯(0.5t/a***。二期项目于20208月进行验收,2023315日更换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27号,许可范围为:阿巴卡韦(20t/a)、普瑞巴林(50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赛(0.2t/a)、科尔内酯(0.5t/a)。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314日。该企业在役装置全流程自动化验收于20265月完成。

目前102生产车间2#(年产10吨阿巴卡韦生产装置、年产25吨普瑞巴林生产装置)已闲置,在役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吨阿巴卡韦生产装置、年产25吨普瑞巴林生产装置、年产0.2吨紫杉醇生产装置、年产0.2吨多西他赛生产装置,年产0.5吨科尔内酯生产装置,位于101生产车间1#104生产车间4#两个车间说明:普瑞巴林生产过程中,因取消危险工艺氢化反应及其后续反应,故只生产到中间产品PR-3后委外处理,PR-3委外处理后得到的产品普瑞巴林进行销售;科尔内酯生产过程中,因取消危险工艺氧化反应,当生产到中间产品CPC-2(所取消原氧化反应的原料)时委外处理,CPC-2委外处理后得到的中间产品C1,作为原料继续进行后续加成反应等,直至生产出产品科尔内酯)。

该公司现有员工63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取得了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证,配备了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该公司于202624日取得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YJYA362325-2026-2008

该公司于202377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编号为36112300035,有效期为202377日至202676日,登记品种为:甲苯、二氯甲烷等

该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每天3,其他部门均采用白班配合值班的工作制度。生产装置操作天数为300天,年操作为7200小时,管理部门采用白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该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全部,安全部设置了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证。

2.1.2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规模

公司现在运行的主要生产装置情况见表2.1-1

2.1-1现有在役装置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t/a

最大储存量(t

生产场所

储存场所

备注

1

阿巴卡韦

10

5


202仓库5


2

普瑞巴林

25

5


202仓库5

普瑞巴林生产的中间产品PR-3委外处理

3

紫杉醇

0.2

0.025


202仓库5


4

多西他赛

0.2

0.025


202仓库5


5

科尔内酯

0.5

0.05


202仓库5

科尔内酯生产的中间产品CPC-2委外处理

安全现状综述

1公司上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3315日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7]0927号,有效期为2023315日至2026314

2、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异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冰醋酸、氰化钠、乙醇、氢氧化钠、甲苯、四氢呋喃、三乙胺、醋酸酐、乙酸乙酯、2-丁醇、硼氢化钠、盐酸、丙酮、甲醇、二氯甲烷、吡啶、乙腈、氢氟酸、锌粉、双环戊二烯、二氯乙酰氯、多聚甲醛、硫酸、氮气(压缩的)、氨气(少量尾气)、天然气(锅炉燃料)、柴油(发电机用)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及坍塌等危险因素,涉及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有害因素

3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醇、氰化钠、甲苯、乙酸乙酯、氢氟酸、氨气(少量尾气)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5、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试合格资格证;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10.2安全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针对在役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计图纸符合,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使用。该公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6.7.22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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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贝美药业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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