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6-07-2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莹光化工)于20060711日注册成立,登记机关为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属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厂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梓埠镇工业园内,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是由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在江西投资兴建的氟化工产品企业,注册资金4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周伟杰。

莹光化工15.2t/a有水酸装置于20146月通过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2014612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10kt/a七氟丙烷装置(以下简称F227装置)于202212月通过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于20230105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于2023=073日换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40783,许可范围:七氟丙烷(10kt/a)、有水氢氟酸(15.2kt/a)有效期为202378日至2026077日。近三年产能未发生变化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现役生产装置主要为10kt/a七氟丙烷装置、15.2kt/a有水酸装置及配套的辅助设施,该公司其他未建成或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及停产的生产装置及其附属仓库、罐区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该公司现有员工50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取得了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证,配备了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该公司于20251028日取得万年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YJYA3611291-2025-12

该公司于2025616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编号为36112500076,有效期为2025616日至2028615日,登记品种为:氟化氢[无水]、氢氟酸等

该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每天3,其他部门均采用白班配合值班的工作制度。生产装置操作天数为300天,年操作为7200小时,管理部门采用白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该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环部,安环部设置了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景龙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李景龙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李景龙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6.1.1-2026.6.15;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莹光化工15.2t/a有水酸装置于20146月通过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2014612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10kt/a七氟丙烷装置(以下简称F227装置)于202212月通过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于20230105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于2023073日换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40783,许可范围:七氟丙烷(10kt/a)、有水氢氟酸(15.2kt/a)有效期为202378日至2026077日。近三年产能未发生变化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现役生产装置主要为10kt/a七氟丙烷装置、15.2kt/a有水酸装置及配套的辅助设施,该公司其他未建成或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及停产的生产装置及其附属仓库、罐区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有无水氟化氢、六氟丙烯、液碱、氢氟酸、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燃料)。该项目氟化氢与六氟丙烯反应制备七氟丙烷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氟化危险工艺涉及的氟化氢、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01 F227车间、104氢氟酸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04有水酸车间构成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03有水酸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公司上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20230073日换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40783,许可范围:七氟丙烷(10kt/a)、有水氢氟酸(15.2kt/a)有效期为202378日至2026077日。

2、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无水氟化氢、六氟丙烯、液碱、氢氟酸、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燃料)。生产过程中涉及中毒和窒息、灼烫、火灾和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粉尘、高温热辐射和噪声。其中,中毒和窒息、灼烫、火灾和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噪声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3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氟化氢与六氟丙烯反应制备七氟丙烷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氟化危险工艺涉及的氟化氢、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01 F227车间、104氢氟酸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04有水酸车间构成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03有水酸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5、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试合格资格证书;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7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的要求,采用定量风险分析评价法,确定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参考利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出的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图(得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如下:

针对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保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可接受风险概率值为<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36m

2)针对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可接受风险概率值为<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74m

3)针对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可接受风险概率值为<3×10-5)的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16m

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企业现役装置无社会风险。企业应尽可能的采取措施,降低毒性气体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评价结论

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中毒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针对在役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计图纸符合,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使用。该公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6.7.22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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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9(已排)(终稿)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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