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景德镇市地质队

发布时间:2016-06-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景德镇市地质队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地质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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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景德镇市地质队

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东郊何家桥毕家岭路

法人代表:黄晓林

注册资本:704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事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FM安许证字[2006]H0330

上次换证时间:2013329

景德镇市地质队是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组建于197612月。由原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组建,归口于景德镇市计划委员会,并委托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代管,专业从事非金属矿的找矿工作,服务于陶瓷工业,并从事其它综合地质勘查和工程地质工作。

40年来,通过几代地质人的辛勤工作,景德镇市地质队先后完成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普(详)查工作,提交各类地质工作报告,已发现了中小型非金属矿床和有价值的矿类多处,其前期完成了景德镇市宁村矿、何家莲矿、画眉矿段、余干老虎山矿等矿山、矿段的找矿勘探工作,提交了地质储量报告并付于开采。1980年开始矿山及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完成地勘工勘项目400余项。

景德镇市地质队在申报地质勘查资质以后,单位人、财、物的数量不断增加,勘查业务活动非常活跃,实力显著增强,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均有较大提高。现有各类高、中及初级职称技术人员共计有30多人。现有综合地质勘查仪器设备5台套,拥有定位测量仪器(全站仪、GPS等)8台套、数码照相设备及现代化办公的计算机(其中便携式电脑)12台、宽幅面(A0)工程扫描仪、绘图仪等地质勘探范围包括固体布矿产普查、地质钻探、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具有应用计算机处理重大项目成果资料与建库能力。

景德镇市地质队现有组织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情况:队长黄晓林,书记余捷,主任董平,队长助理陈春堂、董寅,地质技术科长黄烈,综合科长欧阳荣华,设计科长李建华,生产经营科长黄洁。

队长、法人代表黄晓林负责队全面工作,书记余捷负责党政及日常行管工作,办公室主任董平负责全队生产设备、后勤保障及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措施等管理,队长助理陈春堂、董寅,其中陈春堂负责安全生产(兼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生产全面工作,董寅负责工作队全面工作,黄烈负责地质勘探及野外的全面施工。

安全管理人员有黄晓林、余捷、董平、陈春堂、董寅。

特殊工种有电工:黄寅,证件号码:T36020219860701003X

管理制度方面,在原有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项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的标准,修订完善了《人事管理办法》、《工资管理办法》、《技术技术文件审核、签发及发送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类《安全操作规程》等,新修订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地质勘查项目分类管理办法》、《地质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地质勘查项目收费标准》、《员工教育培训制度》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行。在20048月通过了ISO90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基础上,于2009520日重新申报并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20101020日、2011516日和2012515日分别通过年度监督审核。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确保了项目成果质量。2014年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验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瑞龙

技术负责人:

黎财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瑞龙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瑞龙、辜  刚、黄香港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彭家志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瑞龙、彭家志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6.2.17;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景德镇市地质队

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东郊何家桥毕家岭路

法人代表:黄晓林

注册资本:704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事业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果

1、通过对景德镇市地质队在地质勘查、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与辩识,确认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火灾、触电、其它危害、粉尘、躁声和振动、高温以及环境影响因素(雷击,风雨,地质灾害),通过对以上单元定性定量评价,其主要危险等级为II-III。预先危险分析(PHA)表中列出了原因和改进措施或预防方法,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潜在危险可能得到控制的。

2、根据《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检查表》检查,景德镇市地质队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得分率89.1%,野外调查单元得分率为89.7%,钻探工程单元得分率86.2%,山地工程(槽探工程)单元得分率88.9%,符合单元标准要求,总得分率88.4%,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景德镇市地质队应认真研究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切实进行整改和落实,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4、景德镇市地质队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针对本报告中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先进行危险辩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同时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评价结论

景德镇市地质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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