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华管桩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6-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大华管桩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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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华管桩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加工、销售的生产企业。公司于2007年7月成立,并于2009年4月正式投产。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涂埠镇(江西省涂家埠储木厂院内),注册资金2000万,总投资12000万,地面积112亩,年设计生产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能力500万m,实际年产量约300万m,公司现有员工总数102人,公司设有行政部、营销部、质量控制部、生产部及采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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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王冠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朱小华、王冠、辜刚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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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15.12.15;
主要任务:对企业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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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1、通过评价分析,可以明确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物料中无易制毒化学品;无监控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无易制爆品、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无国家要求申报监控的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属于建材管桩生产项目,不属于化工及危险化工工艺。
2、项目存在着的危险、有害因素有起重伤害、火灾、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噪声、粉尘、高温等。本项目主要危险因素为起重伤害、灼烫及物体打击。
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评价人员选定的主要作业场所中,由于认真按操作规程操作,各项安全保护设施完善、有效,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作业条件危险性均属于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的作业。
4、本报告以《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为主线,对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厂内交通道路、建(构)筑物及防火防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进行符合性评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关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等进行符合性评价,该公司的生产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大华管桩有限公司生产300万m管桩所涉及的安全装置、安全措施和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本企业正常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需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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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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