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得昌利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6-2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得昌利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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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弋阳县曹溪镇邵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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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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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得昌利矿业有限公司弋阳县曹溪镇邵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以下简称“矿山”)位于弋阳县城355°方向直距45km处,属弋阳县曹溪镇管辖。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17°19′14″-117°19′22″,北纬28°43′11″-28°43′16″。矿山核定生产规模:10万吨/年。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山坡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15m至+75m,矿区面积0.0102km²。
矿山采用山坡型分层分台阶山坡型露天开采、中深孔爆破、二次机械破碎、机械化铲装、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矿山按照要求办理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61126210004969,《采矿许可证》证号C3611262009117130041839,《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5]E008号。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有效。主要负责人:邵长水。
矿山设计在册从业人员12人,其中:生产人员9人,管理及服务人员3人。特种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其他一线生产人员均已参加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全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矿山现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较齐全,建立有较完善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实行矿长负责制,按照矿山~车间(班组)二级管理模式设置组织管理机构。矿山按机构精简原则下设办公室、生产安全、营销、财务等职能科室。
矿山目前采用露天分层、台阶式自上而下剥离开采,KQD-100轻型潜孔钻机凿岩穿孔,中深孔爆破作业,采场使用液压机械挖掘、装载机铲装作业,矿区公路开拓,自卸式汽车运输方式。
企业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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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 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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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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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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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 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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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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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辜 刚、曾华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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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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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康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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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 飞、辜 刚、曾华玉、康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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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5年3月15日。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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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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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得昌利矿业有限公司弋阳县曹溪镇邵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系统和总体布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各系统所选用的设备性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2江西得昌利矿业有限公司弋阳县曹溪镇邵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山坡露天开采小型矿山,区内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交通运输条件方便,地形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矿区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3、经现场检查,对照检查表打分,矿山得分率85.52%,为安全生产条件“一般”的矿山。
4、矿山应认真研究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切实进行整改和落实,以达到本质安全生产目的。
5、矿山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针对本报告中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先进行危险辩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度,同时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综上所述:江西得昌利矿业有限公司弋阳县曹溪镇邵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采用分层分台阶山坡型露天开采、中深孔爆破、二次机械破碎、机械化铲装、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安全设施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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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16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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