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第三贮灰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6
安全评价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第三贮灰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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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景德镇发电厂第三贮灰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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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下属火力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2×66万千瓦,在职员工973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多人。
前身系江西景德镇发电厂,始建于1972年4月, 2002年12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从此成为中电投集团的成员企业,由中电投江西分公司直接管理。公司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鱼山镇义城村,负责人高松,属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第三灰贮灰场于1992年由水利电力部上海勘测设计院进行设计,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施工,共有6个灰坝,坝顶标高+53m;2001年施工第三级子坝,了坝坝顶标高+68m标高。
第三贮灰场排灰高度至+67m,运行至2009年8月即停止排灰,尚未实施闭库,由景德镇发电厂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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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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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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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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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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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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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辜 刚、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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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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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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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伍建生、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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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6年9月18日,现场勘查及收集评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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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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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第三贮灰场位于景德镇市北郊,昌江以西的景德镇市河西阳府滩垦植场内,主坝位于贮灰场东面,距昌江约200m,四周均有水泥路,交通方便。
库区属低山丘陵地带,利用3个沟谷和2个垭口筑坝围成,沟谷呈U型,库区长约1km,平均宽300m,沟底高程一般在33m左右;库区东部山峦高程较低,在65~80m高程之间,垭口高程在40~45m左右,库内山坡约40~60°。
贮灰场南北长约1000m,东西宽平均约300m,底部标高一般+33m左右,排灰标高+67m。根据贮灰场面积、堆灰深度,估算贮灰量为660万m3。按实际容量、总坝高,按《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规范》(DL/T5045-2006)规定,为三级灰坝。
2 危险、有害因素
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
1)贮灰场可能存在工程、自然灾害危险因素有:暴雨、雷电。
2)贮灰场停止排灰期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高处坠落等。
3 评价结论
1)第三贮灰场按《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规范》(DL/T5045-2006)规定,为三级灰坝。
2)贮灰场1#坝稳定性系数为1.70、2#坝(含3#、4#-1、4#-2坝)稳定性系数为1.78、5#坝稳定性系数为1.94,满足规范要求,排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3)各评价单元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坝体结构、排洪设施等技术保障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4)按《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评估导则》等贮灰场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属正常灰场。
结论:景德镇发电厂第三贮灰场为正常灰场,符合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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