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法人代表:徐金富
(2)企业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3)住 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一亿圆整
(6)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
(7)占地面积: 308.65亩
(8)厂区地址: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9)管理体制: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开发部、市场部、销售部、生产部(内设安全生产管理)、供应部、财务部、行政部、项目部等。
九江天赐公司是由广州市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九江市独资注册的一家股份制企业,公司成立于2008,主要从事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经营。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化学品辨识
九江天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主要有甲苯、甲醇钠、甲醇、乙醚、氟化氢、发烟硫酸、三氧化硫、多聚磷酸、五氟化磷、氮、氟化锂、乙醇、碳酸二乙酯、碳酸二甲酯、丙烯酸、醋酸乙酯、环己烷、苯、引发剂、氢气、丙烯腈、氨、二甲胺、N,N-二甲基丙二胺、盐酸、液碱、月桂酰氯等。
装置中使用的乙醚属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九江天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五氟化磷、丙烯腈为剧毒化学品。氟化氢属于《高毒物品目录》规定的高毒物品;
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二甲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九江天赐公司的氟化氢、甲苯、氨、氢气、甲醇、丙烯腈、乙酸乙酯、丙烯酸、二甲胺、乙醚等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和储存场所的数量达到《标准》规定的临界量,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包括: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灼烫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危害、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危害等。
2)评价结果
(1)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装置所涉及的化学危险品危险性较高,特别是丙二胺生产装置的丙烯腈为剧毒物质,因而丙二胺生产装置的风险为高度危险,其次为电解质生产装置(锂盐生产、溶剂精制)、卡波生产装置的危险度分值在10分以上,属于中度危险。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的风险分值在10以下,其危险度属于低度危险。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看出,九江天赐公司的电解质等生产装置的作业条件危险性分值均在70以下,属于可能危险和稍有危险的范畴。
(3)由定量风险评价个人风险等值线可以看出:该企业1×10-6(距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和3×10-7(距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分别为80m和150m,该距离内无以上场所,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由定量风险评价社会风险分析可看出该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社会风险曲线进入到了尽可能降低的区域。换言之,九江天赐公司的社会风险相对较大,应采取措施降低其社会风险,即落实国家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相关要求,完善监控、检测设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每3年及发生工伤伤亡事故及时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并进行备案;对危险物质的存储量进行控制以防止社会风险曲线进入不可接受区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改进工艺、替代危险物质的方法降低危险物质的固有量,以使社会风险曲线进入可接受区域。
(4)企业生产环境安全条件评价结果:
九江天赐公司电解质等生产装置厂址于江西省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为城市规划的工业园区(化工集控区),厂址周边1000m范围内除江西九江钢厂有限公司、九江欣嘉锐实业有限公司、长江及园区道路外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无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也没有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厂区的4个入口分别位于厂区西面和南北两端,宽9m,与园区道路路相接。周边1km内无重要公共建筑、居民区、商业区、车站、码头和风景区。因而,装置的周边环境和安全条件可以满足规范对周边环境和安全条件要求。
九江天赐公司电解质等生产装置符合性评价结果
1)企业周边距离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其地基承载力强,能满足建筑物的承载要求,交通便利。装置所在地区地震裂度小于VI,发生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小。装置厂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的要求
2)装置的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便捷,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紧凑、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装置厂区道路宽度9m~6m、转弯半径9 m,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生产区有入口3个,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4)装置对所采用的危险工艺(氟化、聚合、裂解、胺基化)设置了相应的自动控制和应急自动处理设施。
5)装置对火灾爆炸、灼烫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触电、起重伤害等危险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6)企业设置有较为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生产装置已通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验收。
7)企业建筑物和生产装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防雷设施、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8)企业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
9)企业的各类主要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该企业的主要安全设施较为完善,并运行正常,存在的少数尚未完善的部分,装置可以通过整改完善。
11)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对照检查表明,企业现有状况符合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条件。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结果
九江天赐公司电解质等生产装置的产品丙二胺,副产品硫酸以及原料氢气、氨、丙烯腈、二甲胺、发烟硫酸、苯、甲苯、乙醚、有机溶剂等为危险化学品。装置的工艺技术成熟,安全设施较为完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检查打分为79.93分,安全状况为良,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已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3)评价结论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年产电池材料一期工程(锂盐生产、溶剂配置、卡波生产)于2011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期工程(丙二胺生产装置、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700t/a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已经过安全验收,处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阶段。装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装置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要求。企业按有关规定对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该装置的安全设施较为完善,且运行正常。装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历经3年的生产过程,表明该企业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装置、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该企业自2011年建成投运试运行以来,2013年11月6日,因酸罐区改造,发生一起外来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的较大安全施工事故(外来施工人员违章动火,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尚未完成)。事故后,公司分析了事故原因,总结了经验教训,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和采取了安全技术措施,以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通过对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经消除。评价认为装置已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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