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03

 

被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1号(氰化渣)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8月,由山东客商、江西金山金矿、德兴花桥金矿共同出资组建。20091月,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完成对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的股权重组,其权属公司江西金山金矿正式控股三和金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肖振凯。该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管理机构现设有行政办公室、安环科、生产科、经营科、财务科等管理科室和冶炼厂生产车间等。公司在册员工有197人,各类专业技术人3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6人。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管自强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磷

评价报告编制人:

管自强

报告审核人:

黎财荣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管自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黎财荣、辜刚、戴磷、曾华玉、管自强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管自强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7224~25日,现场查勘、资料收集、提出隐患整改意见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一号尾矿库于20048月由吉林省冶金设计院设计,2005年由江西省中兴建筑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建设,2007年通过验收,2008年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41226205号。

一号尾矿库已于201311月由上饶市安全生产协会通过了安标化三级评审,取得了相应证书和牌匾。

一号尾矿库原设计初期坝为不透水坝,后期尾矿堆积坝采用上游法干式尾矿放矿、筑坝,总坝高23m,有效库容为16.0m3。后期因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将一号尾矿库中的尾砂销售给江西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售后的尾砂由江西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不再运回一号尾矿库。20163月,由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一号(氰化渣)尾矿库尾砂回采初步设计》、《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一号(氰化渣)尾矿库尾砂回采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了上饶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并予以批复。

初期坝为不透水土坝,坝底标高58.96 m,坝顶标高为63.26 m,坝高 4.30 m,坝顶宽3.0 m。后期堆积坝采用粘土上游法堆筑,坝顶标高为69.79 m,堆高6.53m,坝顶宽4 m

排水构筑物为一路φ500mm排渗管+排渗棱体排污水、一路φ600mm排洪管排山水,实现了清污分流。库内两侧山体与尾矿堆存结合处均设置了截排水沟(即环库沟)与坝肩排水沟连通排水,排洪管进水口与库尾环库沟连通。

库内基本上按设计要求实施尾矿回采工作。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一号(氰化渣)尾矿库为正常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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