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17-08-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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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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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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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前身为天津大沽化工厂,始建于一九三九年,是一家以食盐电解为基础,以发展海洋化工、石油化工为目标,生产烧碱、聚氯乙烯树脂、环氧丙烷、聚醚、液体氯、合成盐酸等多种产品的综合性大型氯碱企业。该公司2004 年3 月由天津大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天津市盛华建筑工程公司、天津大沽化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共同组成,注册资本115750.0167万元。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的重点氯碱企业之一,生产氯碱产品已有七十多年的历史。目前各种产品生产能力(不含临港分厂),烧碱60万吨/年,聚氯乙烯 80万吨/年,环氧丙烷14万吨/年,还有盐酸、液氯、过氧化钠等产品。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主要生产装置由氯碱装置、氯乙烯、聚氯乙烯、环氧丙烷等装置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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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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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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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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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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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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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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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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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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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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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7.7.31;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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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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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法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兴化道 1 号,北纬 N39°0′38.33″ 东经 E117°37′56.58;
该公司2014年3月由天津中滨海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于2014年11月在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号为(津)WH安许证字【2005】TG0003,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环氧丙烷(150000吨/年)、盐酸(65000吨/年)、次氯酸钠(10000吨/年)、过氧化钠(120吨/年)、空气【压缩的】(390000吨/年)、氮【压缩的】(800000吨/年)、氧【压缩的】(20375吨/年)、氢氧化钠(650000吨/年)、氯【液化的】(23000吨/年)、氢气(20000吨/年)生产;中间产品:乙炔(50000吨/年)、氯乙烯(860000吨/年)、二氯乙烷(750000吨/年)、氮【液化的】(800000吨/年)、二氯丙烷(13500吨/年)生产”.该公司自上次换证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标准化开展情况:该公司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化达标工作,于2015年4月1日,通过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现场验收和考评,并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津AQBWⅢ120116WHⅡ2015000001。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坍塌、车辆伤害、粉尘、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低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乙烯、丙烯、电石、液氨、氯气、氢气、氯乙烯、乙炔、二氯乙烷、氯丙醇、二氯丙烷、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环氧丙烷等。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公司生产装置使用的原辅材料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生产装置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中氯气属于剧毒品。
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该装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该公司生产装置的无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公司生产装置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中是高毒物品的有:氯、氨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规定氯碱分厂电解工艺属于危险化工工艺,氯乙烯装置中电石法生产氯乙烯生产工艺、乙烯低温氯化生产二氯乙烷工艺、 乙烯氧氯化生产二氯乙烷工艺氯化工艺、环氧丙烷装置中氯丙醇生产工艺列入典型危险化工工艺(氯化工艺)、氯乙烯装置中二氯乙烷裂解工艺列入典型危险化工工艺(裂解工艺)、聚氯乙烯装置中采用的聚合工艺列入列入典型危险化工工艺(聚合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附件B.3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以下结论:该公司分为七个辨识单元:氯碱装置单元、环氧丙烷装置单元、氯乙烯装置单元、聚氯乙烯装置单元、储运综合罐区单元、空分装置单元、热电分厂单元等,其中属于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有:氯碱装置单元、氯乙烯装置单元、聚氯乙烯装置、储运综合罐区单元;属于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有:环氧丙烷装置单元;属于四级重大危险源的有:热电装置单元。
2.安全生产条件
1)该公司厂址存在居民区和企业;该公司生产装置与居民区和周边企业最近装置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该公司厂区北侧、东侧、西北侧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有民居、学校、医院、高密度居民区、公园等敏感、脆弱目标,企业已制定搬迁计划
2)该公司北侧为海河,距离海河入海口较近,海河闸最高潮位为4.79m(大沽高程,1992年)。天津市在塘沽区海河入海口处海河设置防潮闸,设计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最高潮位;大沽化厂区设有护岸坝,设计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洪水位;该公司厂内设有完善的排涝设施,能满足企业在强降雨时的排水能力。周围环境无其他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
3)根据报告5.5节个人、社会风险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该公司各装置的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6)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7)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14)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对厂址及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单元、生产工艺装置单元、储运单元等8个评价单元的367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合格的有352项,合格率为96%。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3.评价结论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针对因历史原因难以整改或整改投入比大,企业负担重,且可以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进行预防和减弱事故的发生的安全隐患项制定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于危害程度大或可立即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
建议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和对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检测、控制设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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