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
简 介: |
|||||||||||||||||||||||||||||||||||||||||||||||||||||||||||||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环城东路,成立于2008年3月,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经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为马伟民;企业占地面积38.01亩,注册资金500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2019年5月,企业进行了法人变更,变更后法人代表为舒敏虎,经营范围变更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以上项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年07月24日止),化工产品批发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毒害品、易燃易爆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余未变化。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现有年产600吨2-氯-3-氰基吡啶、500吨2-氯烟酸、150吨2.6-二氯吡嗪、50吨甲基吡啶磷、110吨3.6-二氯哒嗪、25吨噁唑吡啶酮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其分为两期建设。企业一期为年产600吨2-氯-3-氰基吡啶项目,已于2010年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0年6月2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0]0581号。二期为500吨2-氯烟酸、150吨2.6-二氯吡嗪、50吨甲基吡啶磷、110吨3.6-二氯哒嗪、25吨噁唑吡啶酮项目,已于2012年9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3年7月25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许可范围为2-氯-3-氰基吡啶(600t/a)、2-氯烟酸(500t/a)、2.6-二氯吡嗪(150t/a)、甲基吡啶磷(50t/a)、3.6-二氯哒嗪(110t/a)、噁唑吡啶酮(25t/a)***。企业分别于2013年、2016年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 企业2013年3月22日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Ⅲ0048,并于2016年3月进行了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并更换了安全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编号仍为赣(宜)AQBWⅢ0047,有效期为2016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目前企业已委托宜春市亿典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企业安全标准化换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企业现有员工50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5人,生产及辅助人员45人。企业设有生产部、设备部、财务部、办公室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各部门负责人各1人,任命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配备有特种作业人员18人,包括危险工艺操作、压力容器、叉车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原始物料有硫酸、碳酸钠、液碱、盐酸、活性炭、2-羟基吡嗪钠、三氯氧磷、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氯气、3,6-二羟基哒嗪、氨水、多聚甲醛、亚磷酸二甲酯、硫磺、甲醇钠、甲醇、固体光气(三光气)、氯化亚砜、2-氨基-3-羟基吡啶、甲苯、3-氰基吡啶、双氧水、钼酸钠(催化剂)、三乙胺、工业盐、压缩空气、R22等;产品有2-氯-3-氰基吡啶、2-氯烟酸、2.6-二氯吡嗪、3.6-二氯哒嗪、甲基吡啶磷、噁唑吡啶酮等,副产物有氨水、盐酸、磷酸、磷酸氢二钠、二氧化硫、氯化氢、氨气(三者均为尾气)等。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硫酸、液碱、盐酸、三氯氧磷、DMF、氯气、氨水、多聚甲醛、硫磺、甲醇钠、甲醇、固体光气、氯化亚砜、甲苯、双氧水、三乙胺、R22(制冷剂)、磷酸(去废水处理)、氯化氢、氨气、二氧化硫(去尾气处理)等,该企业产品2-氯-3-氰基吡啶、2-氯烟酸、2.6-二氯吡嗪、3.6-二氯哒嗪、甲基吡啶磷、噁唑吡啶酮为农药中间体及原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属于农药类别,列入危险化学品管理范围,且反应过程中会产生氨、氯化氢、磷酸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甲苯、DMF、三乙胺等溶剂回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谢寒梅、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谢寒梅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王冠、谢寒梅、苏睿劼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4.24;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概况: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环城东路,成立于2008年3月,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经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1672412649X),企业法人为马伟民;企业占地面积38.01亩,注册资金500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2019年5月,企业进行了法人变更,变更后法人代表为舒敏虎,经营范围变更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以上项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年07月24日止),化工产品批发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毒害品、易燃易爆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余未变化。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现有年产600吨2-氯-3-氰基吡啶、500吨2-氯烟酸、150吨2.6-二氯吡嗪、50吨甲基吡啶磷、110吨3.6-二氯哒嗪、25吨噁唑吡啶酮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其分为两期建设。企业一期为年产600吨2-氯-3-氰基吡啶项目,已于2010年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0年6月2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0]0581号。二期为500吨2-氯烟酸、150吨2.6-二氯吡嗪、50吨甲基吡啶磷、110吨3.6-二氯哒嗪、25吨噁唑吡啶酮项目,已于2012年9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3年7月25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许可范围为2-氯-3-氰基吡啶(600t/a)、2-氯烟酸(500t/a)、2.6-二氯吡嗪(150t/a)、甲基吡啶磷(50t/a)、3.6-二氯哒嗪(110t/a)、噁唑吡啶酮(25t/a)***。企业分别于2013年、2016年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设有生产部、设备部、财务部、办公室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职能部门,设置多个车间,车间下设班组。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企业现有职工50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5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45人。企业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特种业人员,其中危险工艺(氯化工艺)操作证9人,危险工艺(氧化工艺)操作证3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电证2人、电焊与热切割作业证2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了安全环保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各生产车间、部门、生产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3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2013年3月22日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Ⅲ0048,并于2016年3月进行了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并更换了安全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编号仍为赣(宜)AQBWⅢ0047,有效期为2016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目前企业已委托宜春市亿典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企业安全标准化换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管危险化学品有液氯、甲醇、甲苯,涉及监控化学品为三氯氧磷、氯化亚砜、亚磷酸二甲酯,该企业现有生产过程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氯化工艺、氧化工艺。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自营运以来,未发生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或多人中毒事故。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
二、评价结论: 1)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现有装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淹溺、噪声、高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2)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有硫酸、碳酸钾、液碱、盐酸、活性炭、2-羟基吡嗪钠、三氯氧磷、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氯气、3,6-二羟基哒嗪、氨水、多聚甲醛、亚磷酸二甲酯、硫磺、甲醇钠、甲醇、固体光气(三光气)、氯化亚砜、2-氨基-3-羟基吡啶、甲苯、3-氰基吡啶、双氧水、钼酸钠(催化剂)、碳酸钠、三乙胺、工业盐、压缩空气、R22(制冷剂)、2-氯-3-氰基吡啶、2-氯烟酸、2.6-二氯吡嗪、3.6-二氯哒嗪、甲基吡啶磷、噁唑吡啶酮、磷酸、磷酸氢二钠、二氧化硫、氯化氢、氨气(三者为工艺尾气)等。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硫酸、液碱、盐酸、三氯氧磷、DMF、氯气、氨水、多聚甲醛、硫磺、甲醇钠、甲醇、固体光气、氯化亚砜、甲苯、双氧水、三乙胺、R22、磷酸(去废水处理)、氨气、氯化氢、二氧化硫(三者均去尾气处理)、2-氯-3-氰基吡啶、2-氯烟酸、2.6-二氯吡嗪、3.6-二氯哒嗪、甲基吡啶磷、噁唑吡啶酮等。 3)对照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三氯氧磷、氯化亚砜、亚磷酸二甲酯属于监控化学品。 4)对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盐酸、硫酸、甲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液氯(氯气)为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双氧水、硫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液氯(氯气)属于高毒物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液氯(氯气)、甲醇、甲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依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淘汰设备进行整改后,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无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10)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该企业涉及氯化工艺、氧化工艺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液氯、三氯氧磷、DMF、甲醇、甲苯、三乙胺、多聚甲醛、双氧水、甲醇钠、固体光气、硫黄、氯化氢、氨气、二氧化硫等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单元、储存设施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12)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修订),该企业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现役装置位于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企业对外部影响主要是液氯、三氯氧磷、甲醇、甲苯、三乙胺等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的影响。 (3)根据企业现役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与周边民居的安全防护距离(最大25m)、卫生防护距离(100m)满足要求。 (4)厂前区建筑、生产区危险装置及储存设施均保持距潦河岸线距离约850m,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2007]17号的要求。 (5)企业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修改)等相关规范要求。 (6)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为Ⅵ度,地质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整改后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2-氯-3-氰基吡啶、500吨2-氯烟酸、150吨2,6-二氯吡嗪、50吨甲基吡啶磷、110吨3,6-二氯哒嗪、25吨噁唑吡啶酮生产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罐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检查该企业不存在二十项重大安全隐患。 3、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 (1)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单元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根据定量计算,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发生液氯泄漏造成的中毒最大死亡半径为342m,中毒半径为456m。 (3)企业个人风险分析结果: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5m。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8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3´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存在。 社会风险分析:该企业不存在社会风险。 该企业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进行计算。 (4)经企业风险分级辨识,该企业风险级别为Ⅲ级,属于一般风险(黄色风险),企业厂区在役装置处于中度危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4、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2)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
|||||||||||||||||||||||||||||||||||||||||||||||||||||||||||||
提交时间: |
2019.07.12 |
上一篇: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