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轻质碳酸钙
发布时间:2019-06-1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2000吨轻质碳酸钙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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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英岗岭矿务局江西泰华碳酸钙责任有限公司,现属新余矿业公司管辖,是国有企业。该公司1996年投产一条生产线,2003年5月改扩建一条生产线,后因企业经营不善,2010年底关闭。新余矿业公司为了盘活固定资产,对原江西泰华碳酸钙责任有限公司实行租赁承包。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26日起开始向新余矿业公司租赁承包2003年5月改扩建的生产线,承包后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注册成功,属股份制企业。 目前企业人数55人,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生产产品有轻质碳酸钙、活性钙,年生产能力为12000吨。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地处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建山镇,位于樟树、高安、新余三市交界地,有公路、铁路,交通十分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通过现状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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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黄伯扬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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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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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黄伯扬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8.7.11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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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评价分析,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①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物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②项目为轻质碳酸钙生产,不属于化工及危险化工工艺。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窒息、车辆伤害、容器爆炸、灼烫、粉尘、噪声、高温危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危害等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粉尘。 1、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各单元危险性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相对比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2、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分析,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厂房布置和工艺及设备、厂内交通道路、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后,基本可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等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安全管理:①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报名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③公司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较为齐全;④项目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项目安全管理方面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企业针对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做出了整改承诺。企业整改完成后,总体上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江西鑫盛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应对隐患进行整改,以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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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