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制氮、硫氢化钠生产装置以及二硫化碳储存、使用、回收装置)
发布时间:2020-07-20
|
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制氮、硫氢化钠生产装置以及二硫化碳储存、使用、回收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
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23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法定代表人为张文涛,注册资金11395.7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生产、并销售自产产品;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硫氢化钠的生产、并销售自产产品(凭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经营,有效期至2020年7月10日);经营差别化化学纤维的工业设计和服务,咨询、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一期工程年产6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生产装置于2004年2月建成投产。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扩建的二期工程年产6万吨差别化(高白、高强)粘胶短纤维生产装置于2011年12月建成投产,并通过了安全设施验收。该公司于2020年5月完成了设备挖潜、节能减排项目验收,使年产12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增产到总年产23万吨。该公司2017年11月22日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证书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6】024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20年9月14日,许可范围为氮气、硫氢化钠(40kt/a,30%)***。
该公司设置有生产部、运营部、维修保养部、安全环保部、企业事务部、行政部、财务部、持续改进部、研发部、采购部、物流部、人事部、技术部、质量部及公用工程电厂、水厂等生产、辅助单位。
该公司现有员工约880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9人。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制定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该应急预案已与2018年9月19日在九江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360402(Z)2018107。
该公司对涉及的重大危险源于2019年7月进行了重新辨识,二硫化碳库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一期废气处理站和二期废气处理站均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并于2019年7月16日在九江市濂溪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为BA赣360402【2019】005。
受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该公司制氮装置、硫氢化钠生产装置、二硫化碳储存、回收以及相关辅助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
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伟、谢寒梅、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技术专家: |
胡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胡磊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5.25;
主要任务: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报告的评价对象为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制氮装置、硫氢化钠生产装置、二硫化碳储存、回收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安全现状。
本报告评价范围主要包括一期、二期废气处理站(均含制氮装置、硫氢化钠生产装置、二硫化碳回收装置)、二硫化碳库、硫氢化钠储罐区。
不包括本企业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情况的评价。
不包括化纤生产装置以及相应储存装置的评价。
不包括发电厂、码头、污水处理的评价。
该公司场外运输等不属于此次评价范围;消防和环保按国家和地方消防、环保方面的法规和标准。本报告引用的法定检验检测报告结论和数据,不对正确性负责。
本评价报告是在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内容,并由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委托方在项目评价组对现场检查完毕后,对现有的工艺、设备、设施、地点、规模、范围、原辅材料等自行进行改造,造成系统的安全程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报告将失去有效性。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噪声与振动、毒物、高温、低温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噪声与振动、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有氮气、氢氧化钠、硫化氢(过程产物)、硫氢化钠、二硫化碳等。
2)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涉及的二硫化碳、硫化氢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颁布,703号修改)可知,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5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2020年第1号),该项目涉及的二硫化碳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8)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项目涉及的二硫化碳、硫化氢为高毒物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3.5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站、二期废气处理站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二硫化碳库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10)在评价过程中,共发现了2项不合格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整改符合要求。
三、评估结论:
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整改符合要求。该公司制氮装置、硫氢化钠生产装置、二硫化碳回收装置、二硫化碳库、硫氢化钠储存装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状况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四、现场工作照片:
|
|||
提交时间: |
2020年7月20日 |
上一篇:
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