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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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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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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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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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申请立项,在乐平市投资新设立的一家股份制企业,企业原设计2300t/a化工中间体及3000t/a农药制剂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只建设300t/a氯代叔丁基苯、200 t/a三新苯基氯化锡、200 t/a三环己基氯化锡三个化工中间和及3000t/a农药制剂的生产装置,化工中间体生产能力为700t/a。2010年1月开始试生产,2011年03月25日,该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1]0627号)。2017年办理了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11日。
近三年以来,厂区周边环境未发生变化,厂区内部的环境变化有:2018年新建生产车间二和扩建罐区用于1000吨/年氯代环己烷,200 t/a三新苯基氯化锡生产项目的生产(2020年5月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生产车间一内的生产装置除保留氯代叔丁基苯、四氯化锡外(不外售),拟拆除其余装置用于其它新项目的生产(乐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予以备案(乐工信投资备【2019】3号),目前新项目正在进行预评价。农药生产车间(制剂车间1、制剂车间2)保留用于三唑锡悬浮剂、三唑锡可湿性粉剂、杀虫双水剂、苯丁锡可湿性粉剂、苯丁锡悬浮剂等农药制剂(根据市场随时决定生产其中的种类)生产。
公司现有员工50余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本项目建成投入正常运营的生产车间3栋、仓库2栋、原材料罐区1处及锅炉房、废水站、机修房、配电室、发电机房、办公楼等其他配套公用设施。主要产品有医药化工中间体氯代叔丁基苯、四氯化锡及20%三唑锡悬浮剂、25%三唑锡可湿性粉剂、18%杀虫双水剂等农药制剂(根据市场随时决定生产其中的种类)。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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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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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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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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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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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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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罗沙浪、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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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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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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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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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5.22;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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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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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化工集控区)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2300t/a化工中间体及3000t/a农药制剂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规模及评价范围:3000t/a农药制剂和300t/a氯代叔丁基苯、200t/a四氯化锡
法人代表:赵全勇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1]0627号
占地面积:70亩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通过对江西瑞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用萜烯树脂、松香树脂等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变更设计项目》建设工程的危险、有害辨识及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果为:
1、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另外,本项目还可能存在雷电、地质灾害等有害因素。
2)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该项目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硫酸为易制毒化学品;液氯为剧毒化学品;液氯、苯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液氯为高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作业条件评价结果:氯化锡制备生产过程中中毒、生产车间一、储罐区、RTO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的作业条件危险性相对较大,其危险性分值达90,其风险程度为显著危险。其余均在45 以下,属于可能危险和稍有危险的范畴。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选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项目选址于乐平塔山工业园,与周边企业、民居相互影响较小,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符合当地政府规划和布局要求。根据个人可接受风险等值线,确定该装置与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0米(从生产、储存装置)。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和联动机制,如发生意外,应及时通知环保局。
(2)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按功能分区,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3)建(构)筑物
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层数、耐火等级满足要求,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应急指示灯、疏散通道;建筑物内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因此,从总体上看,其建构筑物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项目工艺技术成熟,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施有效,基本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项目“二重点一重大”监测监控措施满足要求。
(5)作业场所
本项目的作业场所通风良好,其间设备布置紧凑、合理,并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安全通道通畅,同时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车间、罐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配备个体防护用品等,从总体上看,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热、供冷等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建立了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管理、危险源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三、安全评价结论
①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重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已逐步整改落实。
②综合评价结论:本建设项目以及安全设施、措施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方面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条款要求,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
建议:
1、应确保安全设施的保障运行,提高本质安全度;
2、应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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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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