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童湾里石英矿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
发布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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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童湾里石英矿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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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横峰县童湾里石英矿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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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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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童湾里石英矿成立于2015年12月9日,法人代表方荣富,为普通合伙企业,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司铺乡刘家村童湾里,经营范围为石英矿开采、加工及销售,建筑用砂加工及销售,废石综合利用。
横峰县童湾里石英矿下属有一个露天矿山和一个石英砂加工区,其中露天矿山依法办理采矿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石英砂加工区不属于露天矿山的许可范围。
横峰县童湾里石英矿目前有员工10人,工作制度为白班制,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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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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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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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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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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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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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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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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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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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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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6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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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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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物料的危险害性辨识结果
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工工艺。
2)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淹溺、滑坡泥石流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加工区受矿山开采影响可能存在被爆破飞石伤害或者炸药在运输经过加工区时发生爆炸导致的伤害。
4)胶带输送机伤害事故进行事故树分析结果为:
正常运行发生伤害的概率远大于意外启动发生伤害的概率。因而,有效控制正常运转引起伤害的基本事件可更加有效的降低顶上事件的发生。首先应控制无护栏护罩,其次应控制误接近和清理物料。同时,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预防检修加油,手工校正胶带、停运状态下他人合闸启动等,以减少或预防胶带运输机伤害事故的发生。
5)符合性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分析,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厂房布置和工艺及设备、厂内交通道路、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内容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结论
横峰县童湾里石英矿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现场条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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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