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0-08-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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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内,2009615日在江西省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成立,专业生产医药类中间体。该公司营业执照于20181011日经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为许健卫。公司注册资本陆百万元整,主要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粗品及液晶材料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现有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公司2009年已建成年产8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建设项目,于201012月经宜春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安全验收,但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一期)于20151029日发生了爆炸事故,公司于20168月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对发生事故的101生产车间重新进行了设计专篇,并于20174月对8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101生产车间重建项目和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二期22t/a)同时进行安全验收,并于2017922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30t/a),有效期至2020928日。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01811月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0012,有效期至20212月。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现有人员70人,其中管理人员19人,生产及辅助生产51人。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11人,其中氧化工艺作业4人、二级锅炉司炉2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人、电工作业2人、叉车证1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1人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1人(其中一人两证)。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有:乙酸乙酯、甲醇、无水乙醇、二氯甲烷、溴(乙、丙、丁、戊)烷、氯甲烷(钢瓶)、四氢呋喃、正己烷、丙酮、活性炭、丁酮、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工业盐(氯化钠)、碳酸氢钠、碳酸钠、正丁基锂(钢瓶溶剂为正己烷)、液氮、硼酸三异丙酯、天然气、制冷剂R-134a(四氟乙烷)及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等。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液氮、甲醇、无水乙醇、丙酮、四氢呋喃、二氯甲烷、丁酮、氯甲烷、双氧水、乙酸乙酯、二氟苯、正己烷、溴(乙、丙、丁、戊)烷、硼酸三异丙酯、正丁基锂、天然气、等。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谭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朱世斌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伯扬、罗沙浪、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朱世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5.18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害、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等危险因素;存在有毒物质、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害为主要危险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液氮、甲醇、无水乙醇、丙酮、四氢呋喃、二氯甲烷、丁酮、氯甲烷、双氧水、乙酸乙酯、二氟苯、正己烷、溴(乙、丙、丁、戊)烷、硼酸三异丙酯、正丁基锂等,产品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3)对照《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等有关规定,对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化学品辨识得出,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4)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66号令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盐酸、丙酮、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氧化工艺使用的双氧水。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的甲醇、氯甲烷、乙酸乙酯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依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规定,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及产品。

10)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该企业101车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中的氧化工艺。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及储存单元不涉及重大危险源辨。

2、安全生产条件

1)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上高县黄金堆产业园区,该企业地界周边450m范围内无居民及其他敏感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周围环境无其他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址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基本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整改后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消防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本项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评价结论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公司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装置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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