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
发布时间: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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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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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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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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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行政区划属萍乡市芦溪县宣风镇珠亭山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东经114°05′42~114°05′49″,北纬27°39′49″~27°39′55″。矿山直距芦溪县城约9km。乡间有简易公路与320国道相接。
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产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5.0万吨/年,属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矿石经破碎后汽车外运销售。开采的底盘标高+138m米。开采+220米-+138m米之间的资源,台阶高度为10米,坡面角70°。
根据对该矿现场调查及其提供的开采现状图(2020年08月),该矿目前有1个平台在开采,为:+150m平台,装载平台设在+140m平台,平台自西向东推进。西北侧有进矿公路通达底部+140m工作平台,+150m平台。采掘作业方式为中深孔爆破,二次破碎采用挖掘机配振动锤的机械破碎方式,机械铲装,自卸式装载车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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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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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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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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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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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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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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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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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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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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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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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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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按照事故分类的原则和类别,结合实际现状,经识别分析,该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药爆炸、放炮、滑坡、坍塌、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车辆伤害、淹溺、中毒窒息、粉尘、噪声与振动等16类危险、有害因素,属存在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矿山,尤其是火药爆炸、放炮、滑坡、坍塌,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因此,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保障生产安全。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辩识,建设项目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申报条件。。
2)评价单元情况
1.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必备的证照齐备,包括《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均在有效期内,与有资质的民爆公司签订了爆破协议,符合要求。
2.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只有自家矿山,无临近矿山。在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民居,1000m可视范围内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风景名胜等重要建筑设施等。
3.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生产过程中需加以落实,以便发挥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
3)评价结论
1.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综合得分率为76.19%,该矿安全现状属一般类矿山,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
结论: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属于安全生产条件一般的露天采石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要求,具备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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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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