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23日,法定代表人谢国云注册资金8500万元,位于江西省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学药品原药制造、销售;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等。公司占地118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是一家以医药中间体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为主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马  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倪宏华、黄伯扬罗沙浪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王波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王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0.08.04-2020.11.25;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江西省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

建设项目单位: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谢国云

项目联系人:陈伟龙

注册资金:8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建构筑物

 主要建构筑物

序号

代号

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 m2

泄压面积m2

建筑结构

类别

耐火等级

备注

1. 

101

车间一

816

2488

567

钢混

甲类

一级

 

2. 

103

车间三

816

2488

567

钢混

甲类

一级

 

3. 

313

中控室

150

150

-

砖混

-

二级

新建

4. 

201A

甲类罐区

971

971

-

甲类

二级

 

5. 

201B

酸罐区

271

271

-

戊类

二级

 

6. 

202

成品中间体仓库

491

982

-

砖混

丙类

二级

 

7. 

203

仓库一

491

491

-

砖混

甲类

二级

 

8. 

204

仓库二

491

982

-

砖混

乙类

二级

 

9. 

206

仓库四

491

982

-

砖混

乙类

二级

 

10. 

209

固废仓库

160

160

-

砖混

甲类

二级

 

11. 

301

变配电间

450

450

-

砖混

丙类

二级

 

12. 

302

冷冻车间

897

1794

-

砖混

丁类

二级

 

13. 

303A

锅炉房

510

510

-

砖混

丁类

二级

 

14. 

303B

煤棚

240

240

-

钢构

丙类

二级

 

15. 

304A

五金仓库

360

360

-

钢构

戊类

二级

 

16. 

304B

空压机修车间

360

360

-

钢构

戊类

二级

 

17. 

306

水泵房

84

84

-

砖混

丁类

二级

 

18. 

307

消防水池

-

500m3

-

-

-

-

深3m

19. 

308

循环水池

-

2000m3

-

-

-

-

深3m

20. 

309

事故应急池

-

200m3

-

-

-

-

深3m

21. 

310

污水处理

-

1000m3

-

-

-

-

 

22. 

311

事故应急池

100

500m3

-

-

-

-

深5m

23. 

312

调节池

16m2

52.8m3

-

-

-

-

深3.3m

24. 

401A

门卫一

64m2

64m2

-

砖混

-

二级

 

25. 

406

质检楼

67m2

201m2

-

砖混

-

二级

 

 

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本次评价所涉及现有装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腐蚀灼烫、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粉尘、噪声、高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腐蚀灼烫。

2)本次评价所涉及的二氯甲烷、甲苯、盐酸、浓硫酸、三乙胺、锌粉、亚硝酸钠、氢氧化钠、乙醇、乙酸乙酯、正己烷、丙酮、三光气、甲基磺酰氯、硫化钠、二甲胺、石油醚、2,6-二甲基吡啶、过氧乙酸、氮(压缩的)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余原辅料、产品及中间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3)对照《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4)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66号令修改,2018年703号令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甲苯、丙酮、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原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甲基磺酰氯为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的过氧乙酸、锌粉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二甲胺、过氧乙酸、甲苯、乙酸乙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等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的规定,企业不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10)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4部委第一号公告),乙醇为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11)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淘汰设备进行整改后,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无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12)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本次评价范围内该企业他唑巴坦酸(DP-3)溴化物制备为重氮化危险化工工艺;他唑巴坦酸(DP-3)单氧酯化物制备为氧化危险化工工艺。

1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二甲胺、三乙胺、2,6- 二甲基吡啶、过氧乙酸、锌粉、亚硝酸钠、正己烷、乙酸乙酯、丙酮、乙醇、甲苯、冰醋酸、石油醚、三光气、甲基磺酰氯、硫化钠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根据辨识结果,企业的生产、储存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14)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19年修订),该企业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现有正在运行的装置(即55t/a他唑巴坦酸中间体(DP-3)、30t/a美罗培南侧链(MC-3)、80t/a他唑巴坦酸、20t/a对甲苯磺酸舒他西林、500t/a替卡西林生产装置)位于江西省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属于化工集中区,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企业对外部影响主要是甲苯储罐容器整体破裂和管道整体破裂引发的池火事故造成的影响。

(3)根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分析,企业与周边民居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防护距离内均不存在相应的防护目标。

(4)企业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修改)的要求。

(5)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为Ⅵ度,地质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基本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整改后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本次评价范围内运行的装置(即55t/a他唑巴坦酸中间体(DP-3)、30t/a美罗培南侧链(MC-3)生产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压缩空气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罐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

(1)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根据定量计算,评价范围内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发生甲苯储罐容器整体破裂和管道整体破裂的最大死亡半径为50m,重伤半径为60m,轻伤半径为87m。

(3)根据定量计算,(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7m(最大防护距离为东侧);(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0m;(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3´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0m。以上范围内无此类敏感目标

该企业全厂没有社会风险。

4)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配备了兼职救援队伍,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4、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0.11.25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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