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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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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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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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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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祺源”)成立于1995年,是国内领先的萜烯化学品生产出口企业之一。其产品除畅销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外,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是江西省重点林产化工企业,先后荣获“进贤工业经济突出贡献奖企业”、“工业科技示范企业”称号。
公司原具有一套年产一万吨萜烯树脂的生产装置,在2011年间,通过与江苏无锡信达胶脂材料有限公司合作,先后完成一期食用萜烯树脂、松香树脂(5000t/a食用萜烯树脂、3000t/a食品级松香甘油酯、2000t/a食品级聚合松香甘油酯、1000t/a食品级氢化松香甘油酯)和二期食用萜烯树脂、松香树脂(500t/a食品级微晶蜡)等改扩建工程。公司生产中主要涉及的产品和原料有松节油、甲苯、氢气、α-蒎烯、β-蒎烯、三氯化铝、氢氧化钠、氮气等危险化学品物质。
该公司三年以来,在上一轮(2018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其500t/a食品级微晶蜡产品由于生产工艺上遇到的一些问题处于停产中。对此,公司于2018年6月间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食用萜烯树脂、松香树脂等改扩建工程生产装置进行技术设施调整改造”相关调整内容进行安全设施进行变更设计,并于2018年7月23日,由南昌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生产装置进行技术审查和出具意见。后经历两次试生产直到2020年12月完成安全竣工验收工作,并投入正常生产。
公司在2021年1月19日,企业名称进行了变更,并相应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程序执行了变更;公司在2021年2月份的停产期间,对生产系统装置中存在较为腐蚀严重的甲苯中间罐,进行了更换。
公司现有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室、生产部、安环部、质监部、市场部、财务部等。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包括:萜烯树脂车间、松香树脂车间、微晶蜡车间、锅炉车间等。辅助厂房包括冷冻房、五金库、发配电间等,设置催化剂库房、产品仓库,分别设有甲苯、丁酮、松节油、氢气储罐区,涉及的危险工艺采取ESD控制,配备化验室等。公司设备、仪表、电气的维护、小修由自身承担、大中修工作委托外单位承担。
公司目前共有职工50余人,其中公司管理人13人(含主要负责人1人和安全管理人员9人),生产专业技术人员7人,生产人员16人。
公司现役生产装置设施运行平稳正常,未发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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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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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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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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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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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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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罗沙浪、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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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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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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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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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3.2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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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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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工业开发区(化工集控区)
营业执照: 9136012473915389XB
法人代表:党怡平
注册资本:23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占地面积:51亩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09]0515
许可范围:α-蒎烯(1kt/a)、β-蒎烯(1kt/a)、氢气、氮气***
许可日期:2018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19日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之中,该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有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甲苯、丁酮、液氨、氢气、氮气、氢氧化钠、三氯化铝等,未涉及剧毒化学品物质。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甲苯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本公司无监控化学品。
(4)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的液氨为高毒物品化学品物质。
(5)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公司未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质。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1号)的规定,本公司涉及有液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关于公布首、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涉及液氨、氢气、甲苯属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赣安[2009]20号),该公司生产涉及加氢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范围。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公司不构成了重大危险源。
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锅炉爆炸、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该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的要求,该公司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适用于定量风险评价法,一类防护目(<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距离为50m,满足要求。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生产和储存设施场所蒎烯生产作业、制氢及加氢生产作业、罐区作业、冰机冷冻等单元属可能危险等级,其他生产作业等单元属一般危险等级。
(3)事故树分析评价,可知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及腐蚀等因素构成了输气管线氢气泄漏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x1~x16的结构重要度系数最大,也就是说,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是造成管线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因素。
(4)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评价,锅炉可能出现有安全阀不动作、炉体破裂的爆炸故障风险等级属Ⅱ级,其他故障风险等级为Ⅲ级;变配电装置、变压器、高压油开关、隔离开关和配电屏的火灾或爆炸,电缆漏电故障属于Ⅱ~Ⅲ级,其风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
(5)危险度评价,对原料罐区、103车间为高度危险,101车间为中度危险。
(6)通过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评价,该公司103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暴露半径均在暴露半径为35.4m,暴露面积为3941 m2暴露半径及暴露面积是根据初始值计算,火灾、爆炸计算初始值大,在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后降到了中等范围,属可接受范围。
(7)通过采用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按其中一个200m3储罐着火计算,可能对相邻罐造成破坏;在防火堤外壁27.1m范围内人员不应靠近;在防火堤外壁38.3m范围内人员不应长时停留;在防火堤外壁67.6m范围外是比较安全的区域,不会威胁到相邻厂房,距防火堤67.6m外属安全范围。另当液氨单钢瓶储罐裂口为2cm时,泄漏十分钟后发生蒸汽云爆炸的死亡半径R为9.9m。
(8)安全检查表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合要求情况,企业已即时做了整改。
(二)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与厂外居民区、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该公司所在地选址(1995年建厂)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的规定,本公司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距离为50m。该公司厂址位于在已纳入进贤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范围内,符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生产。
2、总平面布置
总图平面布置,厂内建筑(含101与102车间安全间距不足,相邻面采取实体墙措施)、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均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工艺简单,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选用了防爆或隔爆型电机。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12、该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周边环境安全。厂区周边环境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13、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4、该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
(三)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为α-蒎烯(1kt/a)、β-蒎烯(1kt/a)、氢气、氮气***),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 企业不存在有重大隐患情况,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诊断分级得分为85.3,为Ⅲ级属黄色风险。
5、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安全评价结论
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延期换证三年以来,在2020年12月间完成了对氢化(101)车间500t/a食品级微晶蜡生产装置进行技术工程调整改造的安全验收,并严格进行开车复工复产的方案和申请等工作。现役生产装置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一般以上任何类型的各类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总体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1、应进一步完善生产装置中的安全设施保障内容,提高本质安全度。
2、应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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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