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地下开采
发布时间:2021-04-14
|
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地下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 |
||
简介: |
|
||
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2016年5月取得了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3781458259C,法定代表人:黄颖,注册资本叁仟壹佰捌拾万圆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铜矿、钼矿、钨矿开采、销售;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依法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延期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93220034627,有效期至2025年4月19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矿区范围由20个拐点座标圈定,矿区面积2.3086km2,开采深度:600米至200米标高。
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位于大余县城西北340°方位直距7km处,行政区域属大余县南安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径114°20′00″~114°20′56″,北纬25°25′36″~25°27′12″。
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2020年5月延期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382)。许可范围为铜、钼、钨矿1.8万吨/年、平硐开拓、+445m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2018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主要负责人为郭峰。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月17~18日 |
||
评价报告: |
|
||
本次评价根据《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地下开采系统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导致该矿重大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地下开采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炸药爆炸,放炮,冒顶片帮,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火灾,坍塌,触电,提升运输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容器爆炸、淹溺14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有毒有害物质等5类有害因素;雷击危险,不良地质危险,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危险4类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23类危险、有害因素,属于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多的地下矿山。矿区应重点防范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地压危害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通过对综合管理单元、开采综合单元、爆破单元、通风防尘单元、电气安全单元、提升运输单元、防排水防雷电单元、井下供水消防单元、废石场单元、供气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等12个评价单元进行评价,评价内容的应得分总分326,实际得分282,得分率为86.5%。根据表4-2可知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牛孜石坑口V5、V6矿区地下矿山为B类矿山,即属于“安全生产条件一般,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的矿山。
3、经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单元共检查24项,均不构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矿山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结论: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得分为86.5%,依据表4-2可知,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牛孜石铜矿井水湾坑口V1、V2矿区地下矿山为B类矿山,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1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