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1-03-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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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松柏,经营范围为合成树脂涂料、水性漆、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水性环氧改性丙烯酸树脂乳液等生产和销售。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化工涂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地址为大余县新华工业园,分二期建设。本次评价主要是针对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成树脂涂料,原一期的水性漆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不包括二期2020年工程已验收的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水性环氧改性丙烯酸树脂乳液生产装置安全设施。总投资5200万元。产品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属危险化学品。2018年10月1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5]0841号,许可范围为环氧树脂涂料(1600t/a)、醇酸树脂涂料(600t/a)、丙烯酸树脂涂料(300t/a),有效期至2021年4月19日。企业于2017年11月6日取得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作为评审单位组织专家对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三级安全标准化进行换证评审,已经通过,换证。
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延期,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300吨环氧树脂涂料、1600吨醇酸树脂涂料、600吨丙烯酸树脂涂料)及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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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刘志强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志强 |
报告审核人: |
李永辉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刘志强、李永辉、陈 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刘志强、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刘志强,化工工艺工程师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刘志强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1年3月18日;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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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双方签订的安全评价协议,经与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的生产、储存设施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具体范围如下:
1、生产装置:102涂料车间一(甲)合成树脂涂料生产装置,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103涂料车间二(甲)合成树脂涂料生产装置,水性漆生产装置。两个车间共具备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主要包括高速分散机、砂磨机,研磨机,搅拌釜。
2、储存设施:101综合仓库(丙),主要储存包装材料、非甲乙类的辅助材料如填料,颜料,包装桶;105原料、成品仓库(甲)主要储存涂料和水性漆的原辅料,包括各类溶剂,树脂,固化剂,消泡剂,分散剂,防沉降剂等。
3、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辅助房(丙)、变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事故应急池、301综合办公楼、门卫值班室等。
涉及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消防、产品质量、厂外运输以及厂界外问题则应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标准,不包括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内。
二、项目基本情况: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松柏,经营范围为合成树脂涂料、水性漆等生产和销售。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涂料及年产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1000吨、水性环氧改性丙烯酸树脂乳液500吨项目,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属于精细化工产品中的第3类,但该项目建设和投产在该标准颁布和生效之前(2020年9月前)。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为大余县新华工业园,总投资5200万元,占地面积约22503.84m2。生产工艺是将各种合成树脂(环氧树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分别与有机溶剂、装饰性颜料、添加剂,采用常温或加热常压下合成或物理机械混合后得到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等合成树脂涂料以及水性漆、固化剂、水性乳液等系列产品。由于环氧树脂涂料(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为2828序号常见品种第6)、醇酸树脂涂料(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为2828序号常见品种第3)、丙烯酸树脂涂料(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为2828序号常见品种第2)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已于2015年4月20日取得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5]0841)(2018年10月13日办理了延期换证),有效期至2021年4月19日,许可范围为合成树脂涂料(2500t/a)[环氧树脂涂料1600t/a、醇酸树脂涂料600t/a、丙烯酸树脂涂料300t/a]***。企业于2017年11月6日取得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2020年11月经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延期换证进行了现场评审,已通过评审,换证。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员工35人,其中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2人。公司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邢艳妮是公司实际投资人与法人刘松柏是夫妻,邢艳妮是公司副总经理兼安环部经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在人力、财力更能得到有效保障。范德安和谢旺旺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管理资格上岗证。
1)涂料
本项目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以及丙烯酸树脂涂料的生产工艺相同。均采用常温常压状态下的物理加工方法进行生产。
2)水性漆
(1)水性颜料浆(色浆)的制备:
以水为分散介质,将颜料粒子分散到水中制成颜料浆我们俗称水性色浆。一般由颜料(钛白粉、炭黑、有机颜料、钛青蓝等)、助剂(分散剂、润湿剂等分散介质)组成,根据使用和贮存的需要有时也会添加一些提高性能的助剂。按配比及加料顺序准确称取水、分散剂、润湿剂、颜料粉,在高速分散机上分散均匀后,进行砂磨机研磨(也可用三辊机进行研磨),抽样检测研磨的细度达标后,过滤即为成品颜料色浆。研磨色浆后需测试颜色(着色力、遮盖力等)、细度、粘度等。
(2)涂料的制备
将水性涂料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或水性丙烯酸树脂),备用色浆、相关水性助剂(分散剂、润湿剂、消泡剂、流平剂等)进行混合分散后调节粘度,颜色对板后,过滤得成品涂料。
三、评价结论
3.1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产品方案为:年产300吨环氧树脂涂料、1600吨醇酸树脂涂料、600吨丙烯酸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其中水性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2、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原料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对二甲苯、环己酮、环氧树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产品脂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等合成树脂涂料。检修用乙炔,氧气。
3、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包括容器爆炸)、灼烫、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淹溺、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存在毒物、高温、噪声、粉尘等有害因素,同时还可能存在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危害。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4、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项目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3.2定量评价结果
1、项目中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爆炸品,易燃气体、毒害性气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确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就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的要求,与周边相邻道路、相邻企业的距离符合该标准。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单元,均在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3、危险度评价法分析评价结果:涂料生产车间(甲)、原料、成品仓库(甲)、综合仓库的危险分级为均为Ⅲ级低度危险。
8.3定性评价结果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项目周边环境,以及通过2018年整改,总图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及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设施、有毒有害因素控制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控措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4、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
6、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对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及演练,并建立培训演练记录。
7、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5评价结论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符合大余县城市发展规划的布局;通过安全设施设计,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消防设施经原赣州市消防支队验收合格;防雷装置也经检测合格。生产建设项目对项目存在事故危险和职业危害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管理,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评价人员进行了核实,安全隐患消除。
评价结论:本报告认为,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合成树脂涂料、500吨水性漆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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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3月24日 |
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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