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
发布时间:2020-12-3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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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老厂区坐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中心-塘沽,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位于临港经济区,是一家以氯碱化工为基础,发展海洋化工、石油化工为目标的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工企业。公司始建于1939年12月28日,2004年3月实施企业主体改制,分别设立了“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占地282万平方米,现有职工约3236人。主要产品:烧碱、聚氯乙烯、环氧丙烷,另有盐酸、液氯、聚苯乙烯、双氧水等。公司以高品质的产品(“红三晶”牌)和服务赢得了国内外广大用户的信赖,产品畅销全国、蜚声海外。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成立于2006年11月,2013年分为临港分厂和ABS事业部,目前拥有SM和ABS两套生产装置,累计投资76亿元。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以下简称大沽临港分厂)目前由苯乙烯生产装置、ABS生产装置、储罐区、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组成。临港分厂员工总人数为645人。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主要产品产能:苯乙烯50万吨、ABS4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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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磷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磷 |
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马 程、黎余平、占 伟、黄伯扬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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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马程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12;
主要任务: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安全评价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国家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修改)的精神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要求,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组织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安全评价人员及专家,针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现状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储存的安全管理,规范其安全生产,是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进行安全评价主要是为客观地反映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预知危险和提出如何消除危险的措施建议。安全评价为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提供科学的依据,以达到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给从业人员及周边区域群体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目的。
评价组在现场调研检查和听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介绍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编写了本安全评价报告。本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前言、编制说明、评价项目概述、生产工艺简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程序、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评价结论等。 |
评价报告: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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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大沽化工厂,老厂区)始建于1939年,是一家集氯碱化工、海洋化工和石油化工于一身的大型国有企业。
为了向石油化工产品拓展,调整产业结构,壮大企业实力,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港保税区渤海化工园内建设50万t/a苯乙烯生产装置、40万t/aABS树脂生产装置、储罐区,同时投资建设配套的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座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渤海12路1737号,目前由苯乙烯生产装置、ABS生产装置、液体储罐区、乙烯罐区、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组成。
临港分厂员工总数645人。
地理位置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位于天津塘沽天津港保税区渤海化工园,东侧为渤海16路,隔渤海16路为空地;西侧为渤海12路,隔渤海12路为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特勤消防站、天津渤化石化有限公司、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天津为尔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侧为黄河道,隔黄河道为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北侧为辽河道,隔辽河道为天津思多尔特临港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园区内道路28公里,骨干路网已经成型,京津塘、京津塘北线、津滨、唐津、津晋、海滨大道等高速公路纵横交错,贯通临港。正在建设的进港铁路与京沪、京哈、京九等干线相连。
总体布置
临港分厂厂区包括苯乙烯装置、ABS装置、储罐区(液体罐区、乙烯罐)、配套的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
苯乙烯装置区布置在厂区的中西部;ABS装置布置在厂区的中东部;储罐区布置在厂区的东北侧;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布置于厂区的中心,综合办公楼、更衣楼、职工餐厅位于厂区的中西部。全厂火炬布置在厂区东北角。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的最南侧。公用工程和ABS装置的南侧是临港分厂的建设项目预留用地。
厂址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座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渤海12路1737号,东侧为渤海16路,隔渤海16路为空地;西侧为渤海12路,隔渤海12路为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天津为尔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侧为黄河道,隔黄河道为天津渤化石化有限公司;北侧为辽河道,隔辽河道为天津思多尔特临港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主要产品如下:
苯乙烯生产装置年产50万吨苯乙烯,其中中间产品乙苯年产51万吨、氢(10000吨/年,氢气为乙苯脱氢副产物,以脱氢尾气形式存在,送过热炉当做燃料使用,不设储存设施,不进行经营,脱氢尾气总量为18856吨/年,脱氢尾气中氢含量约为54.6%,折纯计算氢气产量10000吨/年),副产品(物)为甲苯(8800吨/年)、苯乙烯焦油、稀油清洗液、苯乙烯单元残留物,并有少量的二乙苯、三乙苯(该二种物质均为中间产物)等物质等。甲苯、乙苯均为易燃液体,类别2,苯乙烯为易燃液体,类别3;
ABS树脂装置年产40万吨ABS树脂,ABS树脂为高分子聚合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评价结论: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烷基化、裂解、聚合等危险工艺,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烯、苯、丁二烯、苯乙烯、2-丙烯腈[稳定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氢气、甲苯等;存在高毒物质苯、2-丙烯腈[稳定的]等,窒息性气体氮气等,操作人员接触上述物质易发生中毒窒息伤害,生产系统中存在乙烯、丁二烯、氢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苯、苯乙烯、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物料一旦从装置系统中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辅助原料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盐酸、硫酸、次氯酸钠等均为腐蚀性物质,如溅落至人体,易发生化学灼伤,蒸汽过热器、有机热载体炉、蒸汽管线等高温设施及其中的高温介质在一定条件下触及人体,会发生高温灼烫伤害,低温乙烯、制冷剂丙烯等在特殊情况下溅落至人体可发生低温灼伤,另外,系统中还存在压力容器爆炸、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触电、淹溺伤害的可能。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苯乙烯装置、ABS装置、罐区及其公用工程等所采取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但临港分厂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共有7个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中2个生产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ABS生产装置为三级重大危险源;苯乙烯生产装置为四级重大危险源;5个储存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别为苯乙烯生产装置中间储罐区储存单元、液体储罐区罐组2储存单元、液体储罐区罐组3储存单元、液体储罐区罐组4储存单元、液体储罐区罐组7储存单元,5个储存单元均为一级重大危险源),并存在着苯乙烯装置、ABS装置及储运系统等高度危险单元,事故模拟计算表明,一旦企业发生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于生产中危险物质的数量巨大,将可能对企业乃至周边区域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故企业应对各评价单元发现的问题,参考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对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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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