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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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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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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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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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江公司”,下同)是一家于2003年12月投资兴建的新兴企业,公司位于三峡门户湖北宜昌宜都市枝城镇滨江路70号。该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为:工业盐酸6.4万吨/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04月02日至2019年04月01日。证书编号:(鄂)WH安许证字[延0152]号。目前企业生产状态正常,企业本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变化,未发生过职工死亡和其它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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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姜 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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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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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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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姜 威、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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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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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姜 威、王 冠、黄香港、占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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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王 冠、、戴 磷、占 伟、朱小华、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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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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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姜 威、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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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9.28-2019.1.29;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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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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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20万吨/年硫基复合肥以及副产6.4万吨工业盐酸生产装置(S-NPK生产)
单位名称: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已建项目,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陈祖林
装置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化工建材工业园区内(规划化工集中区)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WH安许证字[延0152]号
许可日期::2018年04月02日至2019年04月01日
许可范围;工业盐酸6.4万吨/年**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于2003年12月投资兴建的新兴企业,位于三峡门户湖北宜昌宜都市,交通便利,水路、铁路、公路四通八达。公司以NPK生产为主线,主导产品为20万吨复合肥,副产6.4万吨盐酸。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是湖北省科技厅认定的首批创新企业,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结合国内磷化工产品及高浓度复合肥工艺实际,对高浓度硫基复合肥课题进行攻关,并规模化应用于工业化生产。公司主导产品NPK复合肥于2005年12月被授予“湖北名牌产品”称号。2005年,公司通过了ISO9000质量、ISO14000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为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公司先后从各大重点院校引进了大批的优秀学生,为公司储备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公司大专以上文化学历的员工占28.14%。公司大力推行“以人为本”大江公司的管理理念,对员工以三心换三心,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开发、管理和大江公司经营公司,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回报社会。
公司现有员工149人,其中管理人员19人,工艺生产系统及与生产紧密相关的辅助生产部门按四班两运转24小时连续生产,管理及一般辅助部门全部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
公司依法设置安全领导机构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大江司【2018】23号),董事长周晓华任安委会主任,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为副主任,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下设安全监察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及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全公司共配置有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名,配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结论及建议:
11.1安全现状综述
1、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评价所涉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有:氨、磷酸、盐酸、硫酸、氯化氢等5种物质。其中氨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公司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坍塌、粉尘、高温、噪声和振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是本次评价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本次安全生产许可换证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为:盐酸**。
2、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老企业,企业厂址位于枝城镇附近, 其厂址周边有居民区,通过危险指数法进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70m。复肥装置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能满足要求。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进行了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了检测检验;对各类防雷建筑 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5、该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6、重点监管化学品氨泄漏可能发生事故后果的预测:氨泄漏事故后果模拟分析评价:10.6m3氨缓冲罐破裂发生的氨气泄漏扩散致死半径为 11米。
7、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8、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己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9、厂区内道路布置较合理,设置了环形消防通道,道路畅通,具有一定的消防疏散条件。设置了循环消防水池,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备。同时企业在生产区设置了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11.2安全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认为: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间距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生产条件均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41号令)及《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鄂安监规[2011]5号)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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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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