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管状饮料生产线
发布时间:2020-07-2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9000吨管状饮料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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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蔡旺家,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区旺旺路一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膨化食品、饼干、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其它饮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塑料瓶[材质:聚乙烯(PE)]);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食品加工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已下简称该公司)目前主要管状饮料产品,产能为9000吨。
受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9000吨管状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成了评价组,对委托方生产装置的运行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充分查找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决策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本安全现状评估报告和结论是根据评价时企业项目现状做出的。今后企业的进一步新建、改建、扩建、搬迁,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中及评价报告书的编制中,得到了该公司领导与员工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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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黄香港、谢寒梅、王冠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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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11;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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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蔡旺家,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区旺旺路一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膨化食品、饼干、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其它饮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塑料瓶[材质:聚乙烯(PE)]);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食品加工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已下简称该公司)目前主要管状饮料产品,产能为9000吨,于2006年2月建设完成。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与上高瑞麦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必旺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一个厂区内。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部门主管为成员各车间下设有兼职安全员。环安室为安全管理的具体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23人左右,其中管理人员9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特种作业人员6人次,其中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人,N2(叉车司机)1人,电工作业1人,T3(电梯操作证)1人,消防设施操作员2人。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取得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食品制造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AQBQBⅢ2020000031,有效期至2023年3月。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管状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等,此外还存在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灼烫、物体打击、化学灼伤、谈谈及噪声、高温热辐射、粉尘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令703号修改)将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令703号修改)及附表的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可知,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管状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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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