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
发布时间: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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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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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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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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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位于樟树市经楼镇经八线41号,主要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无仓储批发经营。经营的品种主要有工业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硼酸、氢氟酸、磷酸、氢氧化钾、甲苯、二甲苯、甲醇、甲醛、乙醇、乙醛、乙醚、丙酮、液氨、氨水、双氧水、高锰酸钾、硝酸钠、氟化钠、次氯酸钠、水合联氨、偶氮二甲酰胺、液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受江西省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了项目评价小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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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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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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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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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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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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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谢寒梅、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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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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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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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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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6.10;
主要任务: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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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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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评价范围为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采取的批发方式、涉及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物质和安全管理方面等内容。若经营方式、场所,品种发生变化,不在本评价报告范围内。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火灾、触电、车辆伤害等。其中,中毒窒息、火灾为主要危险因素,噪声与振动、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1、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辨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次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2、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辨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公司经营的物料中液氯、液氨、苯、甲醇、氢氟酸、甲苯、乙醛、乙醚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其他类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经营的物品中液氯属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管理条例,该公司经营的乙醚属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盐酸、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该公司经营的物品中液氨、氢氟酸、甲醛属高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该公司经营的硝酸、硝酸钠、双氧水、高锰酸钾、水合联氨属易制爆化学品。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公司经营过程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等方面,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0)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
三、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可得出如下结论:
1、建设项目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2、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影响较小。
3、企业经营、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企业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综上所述:樟树市四禾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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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