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胡坊镇反修桥萤石矿1号矿井
发布时间:2021-01-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明溪县华莹选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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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明溪县胡坊镇反修桥萤石矿1号矿井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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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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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胡坊镇反修桥萤石矿1号矿井为明溪县华莹选矿有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明溪县华莹选矿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明溪县胡坊镇瓦口村,行政区划属明溪县胡坊镇管辖;公司主要经营萤石开采、加工;萤石原矿及精选粉销售。1号矿井开采矿种:萤石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t/a。
矿山现持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4002009066120023540,有效期自2014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闽)FM安许证字〔2019〕GY5号,有效期自2019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3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证号:3504001300110。
1号矿井采用竖井+斜坡道开拓,其中+240m标高以上采用竖井开拓,+240m标高以下采用斜坡道开拓,井下共布置+365m、+325m、+290m、+240m、+190m和+150m六个中段,目前+365m、+325m、+290m、+240m及+190m中段已回采结束,仅作为下部中段的通风及安全出口,井下仅在+150m中段东、西两侧各布置一处回采工作面。
矿井地面布置有XPD405主运输硐口(标高为+399.98m)、SJ1竖井口(标高+408.67m)、SJ2竖井口(标高+414.09m)。其中,SJ1竖井口为主回风井口;SJ2竖井口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利用竖井内梯子间,不再利用绞车提升);XPD405主运输硐口作为主硐口,人员、设备及矿石运输均从该硐口进出。XPD405主运输硐口与SJ2竖井口相距约195m,大于30m。
井下+150m中段回采工作面经采场天井与上中段贯通(经各中段间原有竖井梯子间,最终与SJ2竖井贯通);同时,经+150m运输平巷与XPD405贯通。矿山采场安全出口符合相关要求。井下各中段端部均有通风行人天井贯通,各中段通过行人天井最终与通往地表的SJ2竖井口贯通。同时,XPD405斜坡道已开拓至+150m标高,分别与+150m、+190m中段贯通,240m以上通过中段中部行人天井与+190m贯通,从而与XPD405贯通。最终井下各中段均可贯通至XPD405主硐口。
井下+150m中段东、西两侧各布置有一处回采工作面,按照设计采用浅孔留矿采矿法开采。回采工作面参数:中段高度:40m;矿房长度:40~45m;矿房宽度:1.5~3m;漏斗间距:6~7m;顶柱高度:3~4m;底柱高度:5~6m;间柱宽度:6~7m。矿房最大暴露面积不超过135m2。
矿井按照设计继续利用原有的机械通风系统,并利用SJ1竖井口作为回风口,选用1台FBCZ№9.0/15矿用节能风机作为矿山主通风机,主风机备有1台备用电机。该风机参数:风量13~8.83m3/s,风压170~1000pa,电机功率15kW。
1号矿井采用机械分段排水方式,在+190m中段斜坡道端部设置一个容量为600m³的永久水仓,并配备三台D155-67×4型水泵(流量155m³/h,扬程268m);另在+150m中段斜坡道端部附近设置一个永久水仓,水仓容积为600m3;井下矿坑水由+150m中段水仓抽至+190m中段水仓内进入原有排水系统;+150m水仓配备三台同型号D155-30×3离心水泵(流量155m³/h,扬程90m,功率75kW);井下排水管路配备有两趟DN125钢管。矿山配备水泵能够满足排水需求。经过多年生产,矿山已形成完善的排水作业日常管理,根据日常排水记录,井下涌水量约为100m³/h;井下排水泵24小时不停进行运转,专职排水作业工每日进入井下各水仓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水泵故障,能及时启用备用水泵,保证井下涌水能及时排出地表。
矿山用电设备除排水泵为一级负荷外,其余用电设备均为三级负荷。配备有一台D300S1K(300kW)及一台D500S2KE(500kW)型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能够满足井下一级用电需要。矿山电源引自胡坊变电所10kV高压架空线路,选用1台S9-150KVA型变压器,主要供井上主通风机、空压机、维修等用电,地面用电设备供电安全接地系统采用TN-S制。同时,安装有2台SG-400kVA型变压器,该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主要提供井下水泵、局扇、照明等的电力供应,井下供电系统采用IT制(即中性点不接地)。
根据设计要求,该矿+240m标高以上利用原有开采系统,采用竖井开拓,+240m以下采用斜坡道开拓,小型慢速汽车运输方式,无提升设备。人员、材料、设备经斜坡道到达井下采场工作面。井下巷道采用三心拱形单车道,断面为3.0~3.2×2.5~2.8m;每隔200m设一错车躲避硐室;通风行人天井断面规格为矩形,规格为1.5m宽×2.5m长,并设置钢质梯子及护栏。井下采用慢速汽车运输,斜坡道坡度为9%,转弯半径≧15m,平巷线路的坡度3‰~5‰,车辆运行速度≤15km/h。
矿山消防及生产用水均来自位于SJ2竖井口东南侧+415m标高处的消防水池,水池容量240m³;再由镀锌水管接至井下工作面,消防水池设置能够满足井下正常供水及消防供水的要求。
矿山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t/a,实际矿山生产能力未超过3万t/a、生产强度、生产定员,均未超过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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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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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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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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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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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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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昌魁、邓晖、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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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邓晖、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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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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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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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11.05~2021..01.19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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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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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该矿成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较健全,且能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技术资料较为齐全。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到位,相关人员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能按要求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各功能区域划分较为明确,只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地下爆破震动、爆破冲击波不会对地表建(构)筑物造成影响。总平面布置符合规定要求。矿山错动范围内无需要保护的重要建(构)筑物。矿山开采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该矿井开采技术资料较齐全。矿井、中段具有两个安全出口。选用的采矿方法、开采顺序、井巷支护形式及支护质量、顶板管理、防坠措施符合规定要求,采矿工艺适应矿岩的赋存条件。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及施工需要。采掘系统安全性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采用抽出式机械通风,主通风机满足生产需求。矿山通风设施较为完善,布局合理。未发现利用采空区通风现象。矿井供风量能满足矿井生产需要,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未超过标准规定。矿井的通风管理制度较健全,图件资料较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爆破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较为齐全,能较严格地执行领退制度。爆破作业能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未发现违章现象。井下无贯通作业和相邻平行作业工作面,采场上部地表无住宅区,无其它重要建(构)筑物,爆破振动、爆破冲击波、个别飞散物不会对人员及地表建(构)筑物构成威胁。爆破安全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绘制有《消防、防尘系统图》,制定有《消防防火管理制度》。矿井防尘、消防并用一套供水系统。井下没有火区。矿井防尘与防灭火系统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地面安装三台变压器供地面和井下电气设备用电,符合规范要求。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安装、保护措施符合要求,井下重要场所有安装通讯设施,照明设施符合要求。
矿区地表水自然排泄条件好。工业场地可自流排水。井下+190m及+150m中段各布置一个水仓,并各配备有3台相同型号的水泵,配两趟排水管路,能够及时将坑内涌水排出地表。
该矿山井下采用小型慢速汽车运输,无提升系统。地面也采用慢速汽车运输,运输道路的坡度、宽度、转弯曲率半径能满足运输要求。该矿山运输系统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已制定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制度,能按规定要求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凿岩、装矿作业时主要采取湿式凿岩和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体防护措施,并对粉尘作业点进行了检测,粉尘、噪声未超标。符合规定要求。
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目前已经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目前矿山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已经投入使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6〕25号)的规定,明溪县华莹选矿有限公司明溪县胡坊镇反修桥萤石矿1号矿井(+365m中段~+150m中段)安全现状能满足《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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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