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老厂区)

发布时间:2019-12-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现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老厂区)

简介: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红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红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0.11.3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前身为天津大沽化工厂,始建于一九三九年,是一家以食盐电解为基础,以发展海洋化工、石油化工为目标,生产氢氧化钠、聚氯乙烯树脂、环氧丙烷、液体氯、合成盐酸等多种产品的综合性大型氯碱企业。该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兴化道1号,北纬 N39°038.33″ 东经 E117°3756.58;大沽化现厂区最早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大规模建设,从当时的条件厂区与周边环境来看是合理的。随着滨海新区的发展,该厂的下风向正是塘沽人口密集的闹市区,因此天津市未将该公司所在区域划为化工集控区,在规划中已列为搬迁区域,该公司正在按计划有序整体搬迁至南港工业区,南港工业区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是以氯化钠电解为基础的一系列衍生产品,各产品间主要以氯气或氢气为关联原料,生产多种产品。

该公司现有在役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有:乙烯、丙烯、电石、液氨、氯(液化的)、氢气、氯乙烯、乙炔、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氯化氢(中间产物)、盐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70%硝酸、环氧丙烷、三氯化铁、氧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液化的)等。该公司自上次换证以来工艺装置变化情况为:氯碱分厂液氯生产装置、储存、包装装置、液氯钢瓶库已停用(未拆除);该公司氢氧化钠溶液生产能力现为60×104t/a(折百);PVC分厂老线停用8台聚合釜,聚氯乙烯生产能力现为66万吨/年;空分站钢瓶充装停产;新增建设电石库新增聚氯乙烯分厂电石除尘系统,已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氯乙烯(环氧丙烷分厂共用)新建设尾气焚烧装置正在建设,暂未验收。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生产安全现状的分析与研究,确定了评价单元;根据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选择了定性、定量多种评价方法对所划分的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较系统、全面地剖析了该公司安全生产的现状。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坍塌、车辆伤害、粉尘、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低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乙烯、丙烯、三氯化铁、电石、液氨、氯气(液化的)、氢气、氯乙烯、乙炔、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氢氧化钠溶液、氯化氢、盐酸、次氯酸钠溶液、70%硝酸、环氧丙烷、氧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液化的)等等。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公司涉及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涉及氯气属于剧毒品。

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公司涉及硝酸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该公司生产装置的无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该公司现役生产装置涉及氯、氨、氯乙烯、环氧丙烷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天然气作为燃料不纳入特别管控范围。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公司涉及高毒物品的有:氯、氨、氯乙烯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规定规定氯碱分厂电解工艺属于危险化工工艺,聚氯乙烯分厂电石法生产氯乙烯生产工艺、聚氯乙烯装置中采用的聚合工艺列入列入典型危险化工工艺(聚合工艺);氯乙烯分厂乙烯低温氯化生产二氯乙烷工艺、乙烯氧氯化生产二氯乙烷工艺、氯乙烯装置中二氯乙烷裂解工艺列入典型危险化工工艺(裂解工艺)。环氧丙烷装置中氯丙醇生产工艺列入典型危险化工工艺(氯化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附件A.3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以下结论:该公司生产单元中环氧丙烷装置生产单元、聚氯乙烯装置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氯碱装置生产单元、氯乙烯装置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四级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储存单元中储运处电石库储存单元、聚氯乙烯分厂氯乙烯储罐储存单元、储运处丙烯储罐储存单元、储运处环氧丙烷储罐储存单元、氯乙烯装置一期罐区VCM球罐组储存单元、环氧丙烷装置中间罐区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一级重大危险源;氯乙烯装置一期罐区小VCM球罐组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二级重大危险源;储运处二氯乙烷储罐储存单元、氯乙烯装置三期罐区EDC储罐组储存单元、氯乙烯分厂EDC罐区EDC储罐组储存单元、聚氯乙烯分厂中间储罐组储存单元、热电厂液氨储罐组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氯乙烯装置一期罐区EDC储罐组储存单元、氯乙烯装置二期罐区EDC储罐组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四级重大危险源。

2.安全生产条件

1)该公司厂址存在居民区和企业;该公司现役生产装置与居民区和周边企业最近装置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的要求;该公司厂区北侧、东侧、西北侧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有民居、学校、医院、高密度居民区、公园等敏感、脆弱目标,该公司正在按计划有序整体搬迁至南港工业区,南港工业区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2)该公司北侧为海河,天津市在塘沽区海河入海口处海河设置防潮闸,设计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最高潮位;大沽化厂区设有护岸坝,设计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洪水位;该公司厂内设有完善的排涝设施,能满足企业在强降雨时的排水能力。周围环境无其他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

3)根据报告附件A.4节、A.5节,个人、社会风险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该公司各装置的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为不可接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该公司应加快整体搬迁至南港工业区工程进度,同时在此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日常巡回检查,积极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尤其是仪表方面的隐患排查,要确保各类仪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该地区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该公司采取了抗震设施。

6)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7)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成立了应急专家组,配备了专职和兼职救援队伍,制定了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10)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 》(应急〔201819号)要求,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诊断分级,该公司内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风险级别为Ⅲ级,安全风险区域为黄色区域(或一般风险区域),属于中度危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11)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对因历史原因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3.评价结论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针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因历史原因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危险工艺控制系统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采用DCSSIS系统,按照要求进行了HAZAP分析及对安全仪表系统完整性等级选择进行了评估;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防雷装置定期进行检测,爆炸危险环境场所按要求采用防爆电气;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风险级别为黄色(或一般风险),属于中度危险,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现有安全设施、措施可保证安全生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2019.12.13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