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发布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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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现状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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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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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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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4日,前身为国营分宜县大岗山钨矿,2007年由省属国有企业江钨控股集团公司收购50%股份,2009年江钨控股集团公司股权增至70%。该矿位于分宜县城西南35公里。公司注册资本540万元,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钨矿采选及矿产品销售,设计年产钨精矿1523吨,钼精矿594吨,铋精矿212吨。法人代表王正友,企业现有职工人数554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58人。 
					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全面的技术管理队伍和技能熟练的工人队伍,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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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朱小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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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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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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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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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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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朱小华、黎余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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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朱小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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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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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朱小华、黎余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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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19.6.25;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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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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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危险化学品:氰化钠、硫酸钠、硫酸。 
					评价结论: 
					1、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 
					2、公司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氰化钠为剧毒品,且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3、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评价,各单元危险性为“一般危险”,相对比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4、参照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表检查评价,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符合储存、使用的安全要求。 
					5、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检查表检查评价,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氰化钠安全设施、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6、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在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防护设施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基本上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8、对于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企业应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企业应结合整改意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使现场条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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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9年10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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