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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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第一期)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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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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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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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以下简称:新岩矿业)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原名为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法人代表为易得胜,统一信用代码为91360923MA36X3RH7R,位于上高县城区251°方位,直线距离约40.6km,运输距离约46.9km,行政区划隶属于田心镇新田村管辖。
2014年06月,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该矿山的安全预评价。
2015年1月,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该矿山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工作,提交了《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
2015年01月30日,原宜春市安监局颁发了该矿山的设计批复,同年2月,矿山开始建设。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在实施基建过程中,并未按照设计先开采第一期矿体,而是开采矿区北侧的一个独立山头,因此,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委托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变更。
2017年03月,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变更及安全设施设计》,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但矿山在排险时将初步设计变更的北区基建台阶(+170~+150m)不慎打掉了,剩余较少,且上山公路未按初步设计变更及安全设施设计的图纸进行修路至顶。故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于2017年06月再次委托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再次变更。
2017年06月,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再次变更及安全设施设计》,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
2017年7月,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上高县田心镇新田采石场(第一期)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2017年9月,原宜春市安监局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17]C507号,有效期自2017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28日。
2019年,因宜万同城快速通道连接线二经过矿区南侧,新岩矿业根据上级要求,将其矿区面积进行缩小,由原来的7个拐点圈定面积0.1257km2,缩减为8个拐点圈定面积0.073km2;矿区开采深度由原来的+279.4m~+80m调整为+167.14m~+91.23m。
2020年8月11日,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换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证号为C3609232009067120032686,有效期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1日。《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为15万m3/a,面积为0.073km2,开采深度为+167.14m~+91.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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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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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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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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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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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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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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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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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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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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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0月11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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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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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新岩矿业场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
1)开采过程中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容器和其它爆炸及其他等11类危险因素。矿山应重点管理: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2)开采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3类危害因素。矿山应重点加强粉尘危害因素防治。
3) 评价项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冻)、大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因素。矿山对雷电等自然灾害应引起重视。
4)该矿山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报告对安全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采剥单元、开拓运输单元、爆破单元、防排水单元、防灭火单元等7个评价单元,共97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10项、不符合项有12项,合格项75项。合格项占检查项总数的86.2%,对照表4.1 可知,矿山类型为B类,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江西新岩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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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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