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
发布时间:2020-08-2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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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为一老采石场,成立于2011年9月,历经多次矿权转让,现法定代表人为黄嘉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581623256Q;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采矿证号:C3607002009117130045165,矿区面积0.0902平方公里,允许开采深度+495m~+205m,生产规模为12.5万t/a,开采矿种为砂岩;该石场主要负责人为黄嘉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8月14日(由于现有股东自2019年12月接手该矿山,企业股东接手后开始春节放假,之后又遇新冠疫情影响,该企业5月份才开始正式开工,且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监督指导服务的通知》(赣安办[2020]6号),已到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企业已向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和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申请暂缓延期换证);该石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矿工艺较为简单,挖掘机剥离,深孔爆破,机械铲装运输。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委托我中心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我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和8月27日组织评价人员对该采石场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采石场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和采石场现状资料。根据该矿的生产工艺特点和环境条件,针对采石场生产运行过程,通过对其设备、设施、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评价报告,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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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 |
报告审核人: |
李永辉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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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飞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7月26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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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
评价范围:水平范围为采矿许可证估算储量范围内,竖直方向为+495m~+260m标高之间主要生产系统(开拓、采矿、运输)、辅助系统(供电、供风、供水、防排水、防火)及周边环境评价。
原设计开采标高为+260m以上矿产资源,之后几任股东均不同程度的产生了越深开采现象。现任股东与2019年12月接手后经技术人员指导下未进行+260m以下资源开采。
二、评价结论
通过对各单元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露天开采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较齐全,能够满足现在生产的需要,采用检查表检查评价,4项否决项中4项全部符合,其他项得分率为87.12%,其安全状况达到B类矿山水平,安全生产条件一般,生产活动有安全保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安全评价组现场工作结束时,对矿山存在的问题,已与被评价单位交换了整改意见,矿山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或采取了措施,各生产系统符合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
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中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检查表中存在问题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要求进行完善,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赣州市垅田石矿有限公司砂岩矿采用了较为成熟的露天开采工艺,矿山开釆现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矿山露天开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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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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