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验收评价主要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设计》涉及的兴国齐发矿业有限公司鼎龙萤石矿一矿区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总平面布置、开采作业、爆破、通风、矿井运输、供配电、防排水、防灭火、废石场、供气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矿山生产、辅助系统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及矿山安全管理。 (1)平面范围:为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7002010026120056646)确定的矿区范围内4线—5线之间的V1、V4矿体。 (2)垂直范围:为+180m~+100m标高内+180m、+157m、+100m三个中段。 (3)不包括场外运输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 二、评价结论 1)建设程序符合性单元:根据建设程序符合性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8项,均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2项,2项符合。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要求。 2)采掘单元:通过矿床开采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矿床开采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5项,均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13项,12项符合,1项缺项。矿山开采单元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程要求。 3)提升运输单元:通过提升运输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22项,20项符合,2项缺项。提升运输系统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程要求。 4)井下防治水与防排水单元:通过排水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7项,6符合要求,1项缺项。故井下防排水系统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程要求。 5)通风单元:通过矿井通风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检查14项,12项符合要求,1项不符合,1项缺项,矿井通风系统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程要求。 6)供配电单元:通过矿山电气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20项,18项符合,1项不符合,1项缺项。矿山电气单元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程要求。 7)井下供水和消防供水单元:通过消防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普通检查9项,7项符合要求,1项不符合,1项缺项,井下供水和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程要求。 8)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通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检查29项,其中24项符合要求、3项不符合要求、2项缺项。总体评价,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安装基本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9)总平面布置单元:通过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检查表符合性检查,检查8项,8项均符合要求,矿区总体布置符合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 10)废石场单元:通过废石场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5项,3项符合要求,2项缺项,废石场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程要求。 11)个人防护单元: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个人安全防护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6项,符合6项,无否决检查项。故该矿山个人安全防护单元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 12)安全标志单元: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安全标志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4项,符合3项,1项不符合,无否决检查项。故该矿山安全标志单元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 13)安全管理单元:通过安全管理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11项,11项符合要求。总体评价,管理单元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本报告总体评价中共设13个评价单元,13个评价单元共设检查项168项,否决项18项全部符合;普通检查项150项,符合132项,7项不符合,缺项11项,不合格项占的比例为4.46%,不合格项小于5%,故均已达到安全设施设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要求,矿山安全设施施工质量、基础管理系统全部合格,已经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安全生产的条件。 结论:兴国齐发矿业有限公司鼎龙萤石矿一矿区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其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结果合格,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有效、技术措施得当;兴国齐发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 兴国齐发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基本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